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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养犬办提醒市民:依法养犬 注意安全
来源:北京市公安局网站    日期:2007-08-17

  从市养犬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获悉,截止目前全市共登记年检犬703879只,比2006年的600096只,上升17.3%。而据市卫生局统计,2007年以来本市因被犬咬伤或抓伤的人数已达8.3万余人次,比2006年同期上升了33.7%,其中,被自家宠物犬致伤的人数约占60-70%;亲朋好友串门时被宠物犬致伤的人数约占20%;其余一部分宠物犬伤人主要是因养犬人不束犬链遛犬等违规养犬行为造成的。

  专家解析犬伤人原因 

  据市卫生局和农业局有关专家介绍,犬咬伤或抓伤人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1、由于部分养犬人饲养的犬血统不纯,性情不稳定,具有一定的攻击性。

  2、由于部分市民缺乏对所养犬只的培训,没有改变犬原始的习性,增加了犬咬伤或抓伤人的可能性。同时,由于养犬人缺乏对犬只习性和特点的了解,与犬接近方式不当,也是导致犬伤人的一个重要原因。

  3、由于部分养犬人责任心不强,长期出门在外时将犬独自放置家中,甚至个别养犬人将犬遗弃,使得犬长期感到孤独而容易伤人。

  4、由于部分养犬人依法文明养犬的意识淡薄,养犬不考虑非养犬人特别是害怕犬的人的合法权益,遛犬不束犬链、携犬乘电梯不遵守规定,违规携犬进入公共场所增加了犬伤人的可能性。2007年以来,公安机关共查处违规遛犬行为8352起。

  强化犬致伤人员的诊疗 

  目前,市卫生局已在全市建立了94家狂犬病预防接种门诊,全部设置“注射室、处置室、候诊区、观察区”;做到“伤口处理、接种疫苗、血清注射”三到位,实行城镇12小时、郊区24小时报告制度和免疫门诊24小时接诊制。

  卫生部门将根据实际情况在各区县继续建设“狂犬病免疫预防门诊”,努力满足市民接种疫苗的需要;强化“狂犬病免疫预防门诊”24小时接诊制度,健全动物致伤者登记制度,做好个案登记和报告,并规范预防免疫接种程序,按照动物致伤者的暴露级别严格实施伤口处理、接种疫苗和血清注射。同时,卫生部门要求各级医疗机构在发现疑似狂犬病病例,要及时转送市卫生局指定的佑安或地坛医院进行诊断、隔离和救治。

  建立流浪动物收容救置机制 

  2007年以来,本市已发生2起流浪犬伤人引发狂犬病死亡的病例。下一步,农业部门将牵头组织公安、城管等部门建立流浪动物收容救置机制,接待记录群众反映的线索,快速组织力量进行收置。同时,农业部门还将对乡镇狂犬病免疫工作实施全面督察,由乡镇防疫员对狂犬病免疫情况进行逐户检查。

  加大培训和执法工作力度 

  为提高养犬人的自律意识,有关部门将继续指导市养犬协会深入社区开办养犬行为培训班,宣传养犬管理法规、介绍狂犬病和日常犬类疾病的预防处置方法、讲解并演示训练犬只不乱吠和不随地便溺的方法技巧。同时,公安、工商、城管等有关部门将加大对无证养犬、重点管理区饲养大型犬、遛犬不拴犬链、涉犬经营单位违法违规经营、犬随地便溺破坏环境卫生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检查力度。

  在此,市养犬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提醒广大市民: 

  1、各位养犬市民要自觉遵守《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按要求办理养犬登记年检手续并定期为您的爱犬进行防疫;携犬乘坐电梯要避开乘坐电梯的高峰时间,并为犬戴嘴套,或者将犬装入犬袋和犬笼;出门遛犬要系犬链并主动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儿童以及其他害怕犬的市民。

  2、希望您携您的爱犬积极参加北京市养犬协会会同各区县开办的免费养犬行为培训班,学习养犬法规,了解犬只习性和犬类常见疾病的预防知识,掌握训练犬只的方法和技巧,提高您依法、文明、科学养犬的水平。

  3、如果您要养犬,并做好了各项养犬准备,建议您到正规的犬类交易市场购买纯种的犬只,并细心关爱您的宠物,依法科学饲养,长期外出时将爱犬寄养,因特殊原因无法继续饲养时,将您的爱犬送交他人或有关政府部门,决不将爱犬遗弃。同时,为您的爱犬进行绝育,既不会影响您爱犬的健康,也是养犬人对社会负责的一种表现。

  4、不要和宠物唾液接触,更不要让宠物舔及粘膜和破损的伤口。

  5、对于流浪犬,不要随意接近,更不要随便收养,发现后请及时向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流浪犬予以收容救置,既保障了公共安全,又体现了对流浪动物的爱心。

  6、一旦被犬咬伤或抓伤,一是要立即挤压伤口排去带毒液的污血或用火罐拨毒,绝不能用嘴去吸伤口处的污血;二是用20%的肥皂水彻底清洗伤口,再用清水洗净,冲洗伤口至少要20分钟,冲洗后用2%-3%碘酒或75%酒精局部消毒;三是尽快到市卫生局确定的狂犬病免疫预防门诊进行诊疗,并注射狂犬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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