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艺术品委托拍卖合同》示范文本意见征集  

  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特别是由于经济形势相对稳定,艺术品收藏已成为当前新的投资热点。与此同时,我市艺术品交易的重要载体--拍卖行业也同步保持了快速发展的势头,企业数量迅速增长,拍品的来源、种类不断拓展,拍卖会成交额屡攀新高。但由于企业素质良莠不齐以及艺术品交易的特殊性,近年来关于拍卖活动中有关问题的投诉也在逐年增加,并多次被新闻媒体曝光,给行业的发展带来了负面影响。通过分析发现,很多问题是由于在接受委托的环节中拍卖公司和委托人对一些重要内容约定、陈述不清造成的;同时,目前各拍卖公司使用的都是自行制定的委托拍卖合同,其中存在很多不公平的条款甚至是霸王条款,也容易引发纠纷。

  因此,为规范我市艺术品拍卖委托行为,促进拍卖行业的健康发展,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北京市工商局指导宣武工商分局,在深入企业调研、广泛收集第一手材料的基础上,经反复讨论,在2000年推出《北京市委托拍卖合同》的基础上,针对艺术品拍卖交易的特殊性,制订了《北京市艺术品委托拍卖合同》示范文本的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充分考虑了整个艺术品委托拍卖过程的各个环节,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以尽量减少发生纠纷的可能,从而促进交易顺利进行。征求意见稿共12个条款,分别明确了拍卖标的物、委托方瑕疵担保责任、保留价的效力、标的物的交付保管、佣金及价款的支付、拍品的撤回和撤除、拍品未售出的处理及取回等内容。为方便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拟采用无碳复写的形式。

  为了充分保证示范文本的公正、公平和实用性,市工商局将从2006年9月27日至10月10日通过"首都之窗"网站和"雅昌艺术网"公开征求社会各界对文本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您可以通过留言版或者发送邮件到sxgs@beijing.gov.cn,留下您的宝贵意见。市工商局将根据收集上来的反馈意见,对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站点地图 | 关于我们 | 评价首都之窗 | 媒体报道 | 法律声明 | 邮件订阅
主办:北京市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承办:北京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运行管理:首都之窗运行管理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辰西路数字北京大厦南八层 传真:84371700 客服中心电话:96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