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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预付费消费合同核心条款(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近年来,预付费消费模式受到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青睐,办卡消费方式蔚然成风。各种年卡、季卡、月卡、次卡、储值卡花样繁多,在一些行业几乎到了经营者家家发卡、消费者人人持卡的地步。对于经营者来讲,通过发卡融通了资金、锁定了客源,对于消费者则有效降低了消费成本,给双方都带来了实惠。但由于预付费消费的周期较长,在双方信息不对称特别是信用制度缺失的背景下,极易引发经营、道德等方面的风险,从而产生纠纷。当前我市关于预付费消费的投诉居高不下,特别是群体性投诉时有发生,已严重影响了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

  因此,为公平维护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我市的预付费服务交易行为,减少交易纠纷,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在有关行业协会的大力支持下,就健身、美容美发、洗浴、洗车、洗染行业的预付费消费服务现状进行了深入调研,并起草了《北京市预付费消费合同核心条款》的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针对近年来预付费消费领域的纠纷多发环节设定相应条款,既力求公平、公正,又侧重体现了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核心条款主要针对了以下十个问题:经营者不向消费者提供消费凭证和消费记录;收取费用前未尽充分说明义务;有效期内一律不退费或虽退费但扣除高额费用;迁址、歇业、停业不提前告知消费者;有效期满卡内余额一律作废;有效期内消费者转让会员资格成本高;商品或服务质量缩水、无保障;服务价格随意变动;以格式合同方式对消费者做出不公平规定;设置经营者单方解释权。

  为了保证合同核心条款的公正、公平和广泛的实用性,市工商局将从2010年10月28日至11月8日在“首都之窗”网站上公开征求社会各界对预付费消费合同核心条款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您可以通过留言版或者发送邮件到bjgshtc@163.com的方式,留下您的宝贵意见。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北京市预付费消费合同核心条款(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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