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本站------
----网站群----
《汽车维修合同》示范文本网上意见征集
2007年,随着北京市经济的飞速发展,我市的汽车保有量超过了300万辆,汽车维修企业也超过了5500家,汽车维修市场日趋繁荣。 在汽车维修市场不断扩大的同时,汽车维修企业开始注重规范化服务,汽车维修服务能力与服务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全市整车一、二类维修企业均配备了质量检验人员,开始实施维修检验制度、竣工出厂合格证制度、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和汽车配件采购检验公示制度,多种经济成分协调发展的汽车维修服务网络在我市基本形成。
但同时,汽车维修纠纷也呈上升趋势,据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布的《2006年全国投诉情况汇总》统计表明,2006年全国各级消费者协会受理的汽车类投诉同比上升了15.9%,在所有投诉中增幅位列第三,汽车维修又占了其中的很大比重。目前,汽车维修业还存在着无证无照经营、维修中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过程不透明、故障诊断不清、夸大故障等问题。有些维修厂家没有与消费者及其他汽车托修方签订维修合同,有些虽然有合同单据但内容过于简单、权利义务不对等,所以消费者和其他汽车托修方在遭遇侵权时无法提供有利的证据,导致维权艰难。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运输管理局
二〇〇七年七月十六日
站点地图
|
关于我们
|
评价首都之窗
|
媒体报道
|
法律声明
|
邮件订阅
主办:北京市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承办:北京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运行管理:首都之窗运行管理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辰西路数字北京大厦南八层 传真:84371700 客服中心电话:96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