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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礼服务合同上网征求意见新闻稿
来源: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    日期:2007-03-19

  据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公布数字显示,近年来我市每年结婚人数增长都比较快,特别是2006年更超过17万对,同比增长77%。我市的婚礼庆典服务业在这种迅速增长的消费需求推动下,也已成为一个新兴产业。据不完全统计,我市已有正规婚礼服务机构大约600家。但这些机构服务质量良莠不齐,特别是在企业自制的合同中,对服务项目的表述往往不够清晰,权利义务界定也不够明确,责任承担更是鲜有提及,为日后发生纠纷埋下了伏笔。如去年结婚的一对新人,在庆典过后发现婚庆公司提供的现场录像画面质量很差,遂找婚庆公司索赔,但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婚庆公司只需退还摄像服务费,这对新人只好自认倒霉。由于婚庆服务的特殊性,婚庆活动中发生纠纷不仅会给消费者带来一时的烦恼,更有可能给消费者造成终身的遗憾。

  因此,为引导婚庆行业规范发展,保护消费者和婚礼服务机构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北京市工商局指导西城工商分局,在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婚庆行业委员会的协助下,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在西单地区试用的情况反馈,草拟了《北京市婚礼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的征求意见稿。

  文本征求意见稿对服务费用的支付形式、服务项目的临时取消、单方解除合同等容易引发纠纷的内容都做出了规定,既力求体现公平公正,又充分考虑了我市的具体情况。另外,目前婚礼服务机构自身多不具备婚车,从具有汽车租赁资质的正规租赁企业租车租金比较贵,手续又相对繁琐,所以新人实际使用的婚车多是婚礼服务机构从非正规渠道找来的单位公车或个人私车,既无法提供正式发票,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难以得到有效保障。由于婚车服务的这种特殊性,征求意见稿中暂未列入相应条款。

  为了充分保证示范文本的公正、公平和广泛的实用性,北京市工商局将从2007年3月26日――4月26日在“首都之窗”、“北京工商网”、“千龙网”同时公开征求社会各界对文本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您可以通过留言板或者发送邮件到sxgs@beijing.gov.cn的方式,留下您的宝贵意见。北京市工商局将根据您的意见对示范文本内容进行修改。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〇七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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