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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区

  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区:是指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防治法》第61条规定,城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划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

  2019年7月25日,市政府印发《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京政发〔2019〕10号),根据本市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划定并公布了国三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的区域。

更新日期:2020-01-14
分类:经济、交通/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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