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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文字号] 林资规〔2021〕5号
  2. [发文机构]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3. [发布日期] 2021-09-14
  4. [有效性]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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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资规〔202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各司局、各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大兴安岭林业集团:

  为加强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进一步明确审核审批内容,规范审核审批程序,强化审核审批监管,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研究制定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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