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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文字号] 2021年第〔〕104号
  2. [发文机构]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3. [发布日期] 2021-12-28
  4. [有效性]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荧光免疫层析分析仪等14项注册审查指导原则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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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对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工作的监督和指导,进一步提高注册审查质量,根据《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和《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8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荧光免疫层析分析仪等14项注册审查指导原则(见附件)。现予发布。

  特此通告。

  附件:1.荧光免疫层析分析仪注册审查指导原则

  2.网式雾化器注册审查指导原则

  3.含儿科应用的医用诊断X射线设备注册审查指导原则

  4.超声经颅多普勒血流分析仪注册审查指导原则

  5.过氧化氢灭菌器注册审查指导原则

  6.新生儿蓝光治疗仪注册审查指导原则

  7.根管预备机注册审查指导原则

  8.血细胞分析仪注册审查指导原则

  9.步态训练设备注册审查指导原则

  10.胃蛋白酶原I/II检测试剂注册审查指导原则

  11.凝血酶原时间/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凝血酶时间/纤维蛋白原检测试剂产品注册审查指导原则

  12.视黄醇结合蛋白测定试剂盒(免疫比浊法)注册审查指导原则

  13.叶酸测定试剂注册审查指导原则

  14.抗缪勒管激素测定试剂注册审查指导原则

  国家药监局  

  2021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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