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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文字号] 民航发〔2021〕54号
  2. [发文机构] 中国民用航空局
  3. [发布日期] 2022-01-28
  4. [有效性]

关于印发《“十四五”民航绿色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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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发〔2021〕54号

  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各运输(通用)航空公司、运输(通用)机场公司、服务保障公司,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部门,民航社会团体及基金会:

  《“十四五”民航绿色发展专项规划》已经民航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国民用航空局    

2021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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