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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文字号] 京交发〔2011〕5号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3. [发布日期] 2011-12-30
  4. [有效性]

关于发布《〈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修订)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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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交发〔2011〕5号

  为贯彻《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现本市小客车数量的合理、有序增长,有效缓解交通拥堵状况,降低能源消耗和减少环境污染,结合小客车数量调控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将修订后的《〈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修订)予以发布,自2012年1月1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北京市公安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监察局

  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司法局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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