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政策公开 > 政策文件 > 废止及修改 > 废止
  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人民政府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2019-07-07
  5. [成文日期] 2019-07-04
  6. [发文字号] 政府令〔2019〕286号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19-07-04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2019年 第32期(总第620期)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北京市人才招聘管理办法》等4项规章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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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令

第286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北京市人才招聘管理办法〉等4项规章的决定》已经2019年6月18日市人民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 陈吉宁

2019年7月4日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北京市人才招聘管理办法》等4项规章的决定

  北京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下列4项规章:

  一、北京市人才招聘管理办法(1998年9月1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2号令发布,根据2004年6月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50号令第一次修改,根据2014年7月9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59号令第二次修改)

  二、北京市人才市场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办法(1998年9月1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3号令发布)

  三、北京市人才招聘洽谈会管理办法(1998年9月16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4号令发布,根据2001年8月27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82号令第一次修改,根据2014年7月9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59号令第二次修改)

  四、北京市职业介绍管理规定(2000年6月18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57号令发布,根据2004年6月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50号令第一次修改,根据2014年7月9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59号令第二次修改)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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