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政策公开 > 政策文件
  1.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标准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2023-03-07
  5. [成文日期] 2023-03-07
  6. [发文字号] 〔〕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23-03-07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年 第期(总第期)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征集2023年符合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并开展已公告企业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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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环保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促进行业技术创新,提升绿色发展水平,根据大气治理、污水治理、环境监测仪器、固废处理等环保装备制造行业规范条件,按照工信部《关于报送2023年符合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的通知》要求,现开展符合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的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提出公告申请,于4月21日前,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以下简称平台)线上提交规范条件申请书等相关材料。申报企业应为在北京市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且在北京市有相关设备生产。

  2.加强已公告企业的动态管理。请本市已公告企业于4月21日前,通过平台(事中事后监管-环保装备规范条件企业年报)线上填报年度信息采集表。

  特此通知。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3月7日  

  (联系人: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孔志钢;电话:55578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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