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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科技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3-01-18
  6. [发文字号] 〔〕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23-01-18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年 第期(总第期)

关于做好2023年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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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防科工局通知,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了降低疫情对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工作的影响,凡是2023年年6月30号日前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书有效期届满的,证书有效期统一顺延至2023年6月30日。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和备案凭证的单位在妥善安排复工复产的同时,应当积极配合主管部门监督,确保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规范有序开展。

北京市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    

2023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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