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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2. [发文机构]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2022-07-01
  5. [成文日期] 2022-07-28
  6. [发文字号] 京房公积金管委会办〔2022〕7号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22-07-28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年 第期(总第期)

关于2022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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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北京市实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若干规定》的要求,经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报市政府批准,现就2022住房公积金年度(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下同)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022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继续执行5%至12%的缴存比例政策,缴存单位可根据自身经济情况在规定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缴存比例。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

  自2022年7月1日起,2022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31884元,具体缴存比例对应月缴存额上限见附件;月缴存基数下限为2320元。

  推荐缴存单位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申报“五险一金”年度缴费基数,实现一次性办理。北京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平台及业务柜台的原申报渠道照常运行。

  附件: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对应的月缴存额上限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7月28日  

附件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对应的月缴存额上限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对应的月缴存额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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