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政策公开 > 政策文件
  1.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银行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3. [联合发文单位] 北京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北京市财政局
  4. [实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2-06-13
  6. [发文字号] 〔〕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22-06-13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年 第期(总第期)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5部门关于组织实施《北京市中小微企业首次贷款贴息及担保费用补助实施细则》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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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北京市统筹疫情防控和稳定经济增长的实施方案》(京政发〔2022〕23号)第6条关于“线上线下相结合提高首贷补贴办理便利度和覆盖面”要求,现对《北京市中小微企业首次贷款贴息及担保费用补助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中,关于“在贷款服务中心现场办理”要求进行再次明确,通过“首都之窗”网站上的“一件事”集成服务场景-法人办事-获得信贷,贷款服务中心线上平台办理的(https://banshi.beijing.gov.cn/pubtask/onething.html)、符合条件的首次贷款业务(“首次贷款”认定标准参见《实施细则》有关规定)视同于在贷款服务中心现场办理,纳入《实施细则》支持范围。

  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北京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北京市财政局    

2022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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