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政策公开 > 政策文件
  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2-04-27
  6. [发文字号] 京教计〔2022〕18号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22-05-05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年 第期(总第期)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示2022年具有招生资格的高级中等学校名单的通知

字号:        

京教计〔2022〕18号

各区教委,燕山教委、经开区社会事业局:

  为稳妥做好2022年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保障考生合法权益,维护招生工作秩序,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坚决杜绝违规招生行为,现将我市2022年具有招生资格的高级中等学校向社会进行公示。未经公示的高级中等学校,不得擅自开展招生活动。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2年4月27日  


分享:
相关政策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首都之窗”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