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政策公开 > 政策文件
  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 [联合发文单位]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4. [实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1-02-23
  6. [发文字号] 京发改〔2021〕239号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21-02-25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年 第期(总第期)

关于印发北京市2021年重点工程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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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发改〔2021〕239号

各有关单位:

  市重点工程是发挥投资关键作用、实施精准调控的关键抓手。经报请市委市政府批准,2021年将继续谋划实施“3个100”工程,集中精力推进100个基础设施、100个民生改善和100个科技创新及高精尖产业项目。其中新开工项目120个,续建项目180个,力争当年竣工项目73个。同时,2021年安排重点推进前期工作项目200个。

  现将《北京市2021年重点工程计划》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主体责任

  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谁分管、谁推进”原则,细化项目推进、投资任务落实工作方案,严格落实计划确定的任务节点,做好新建项目开工落地和续建项目有序推进的服务保障工作。各审批部门要按照“谁办理、谁协调”原则,依据重点工程前期手续办理计划,建立审批台账,主动对接项目单位,积极推进手续办理。各区政府要积极对接辖区范围内重点工程项目,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在征地拆迁、市政接用、施工外围配合等方面做好保障。各项目建设单位要倒排工期,确保新建项目按时开工、续建项目如期推进、竣工项目尽快投用。

  二、强化调度服务

  充分发挥重点项目落地和投资促进工作专班作用,按照“抓新开、抓续建、抓增量、抓储备”要求,对照《北京市2021年重点工程计划》逐项梳理、逐项调度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土地资金要素保障、项目开复工等工作,及时联合会商,协调解决在项目调度过程中发现和主责单位提出的需协调解决问题。定期梳理汇总重大、共性问题逐级提请副秘书长、副市长、市长专题研究解决,确保项目按计划开工,按期足量完成建设任务。力争推动一批2021年重点推进前期工作项目于当年实现开工。

  三、加强月报管理

  充分运用北京市重点工程调度与服务平台,加强项目动态监测、问题反馈、过程督导。项目建设单位为第一责任人,应于当月第25日至下月第5日期间登录平台(http://project.fgw.beijing.gov.cn/zdgcddfw),按期填报项目进展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及存在困难和问题等,为项目精准调度提供依据。各责任单位须对所负责项目的月报信息审核把关,督促未填报单位抓紧报送信息、填报不认真单位抓紧整改,确保项目月报信息及时、准确、完整。

  特此通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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