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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2-02-11
  6. [发文字号] 京建发〔2022〕35号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22-02-14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年 第期(总第期)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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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建发〔2022〕35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切实有效防范火灾事故,圆满完成重大活动安全服务保障任务,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深入开展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工作。

  当前,全市已进入复工复产时期,人员流动性大、各类安全风险叠加。各单位务必要保持清醒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意识。各单位要结合护航冬奥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深入开展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工作,做到深挖细查、不留死角,落实责任、立查立改,全面根除事故苗头,坚决防范安全风险。

  一是重点排查电动自行车、电动施工机械使用管理情况。施工现场生活区是否在室外设置电动自行车专用停放区域并做出标识,电动自行车是否在专用区域集中统一存放和充电,电动施工机械车辆是否在施工区统一划定停放充电区域进行集中停放充电,充电时是否设专人看护和巡视巡查。严禁电动自行车进入施工现场施工区和办公区,严禁将电动自行车或电动自行车电池、施工机具机械蓄电池带入室内进行充电。二是重点排查用电安全情况。电气线路是否老化,电器设备是否超负荷运行或带故障使用,是否存在严禁私拉乱接、违规用电、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等问题。三是重点排查动火动焊管理情况。是否落实动火许可证项目安全总监签发制和动火动焊看护措施。是否落实施工8小时以外时间、节假日及重大活动保障期间,施工现场动火作业提级管理,动火许可证实行项目经理签发制并实行“双看火”制度。四是重点排查消防设施设备情况。施工现场水源是否满足临时消防用水需要,消防设施设备是否齐全完好。五是重点排查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及消防安全演练情况。是否组织新入场及从业人员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编制施工现场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应急演练。六是重点排查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情况。油漆、涂料、乙炔、氧气等危险化学品是否单独分类存储,废弃危险化学品是否及时妥善处置,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液化石油气等问题。七是重点排查可燃物清理情况。建筑废弃物是否及时收集清运,可燃易燃建筑材料是否采取隔离、湿化等措施,场地及周边枯草是否彻底铲除清理,严防外来火源引发可燃物起火。八是重点排查重点区域、核心地带、重大工程等重要点位。各工程参建单位的主体责任是否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是否健全,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是否到位。

  二、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和巡视巡查制度。

  工地停工期间,施工单位要按照《停工期间施工现场值班值守计划》安排人员24小时轮流值守,提高对作业区、生活区、办公区及施工现场周边巡视巡查频次,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要24小时保持手机畅通,发生突发情况要按照《突发情况应急响应预案》逐级上报。

  三、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市区两级安全监督机构要紧盯元宵节、全国“两会”等重大节日活动,紧盯重点区域、核心地带、重大工程等重要点位,提高检查频次和强度,加强与消防救援部门联动,加大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隐患查处力度,督促各工程参建单位压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筑牢火灾防控意识,落实落细消防安全管理相关制度和措施,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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