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政策公开 > 政策文件
  1.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劳动就业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0-07-15
  6. [发文字号] 京就发〔2020〕3号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20-07-24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年 第期(总第期)

北京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力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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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就发〔2020〕3号

各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市政府相关委、办、局: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稳就业工作”、落实“保居民就业”任务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9〕2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6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全力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精心组织,确保全面落实。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国家要求和《措施》内容,研究提出具体举措和落实方案。举措要精准发力、便捷高效,方案要明确时间节点、任务目标等。

  二、狠抓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各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方案安排,细化责任分工,全力推进稳就业保就业工作,确保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惠企惠民举措取得实效。

  三、强化督促,确保工作到位。各单位要强化过程管理,严格按照时间进度,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及时报送工作信息。推进落实《措施》有关情况,将作为全市稳就业保就业工作调度会、会商会的重要内容。请各单位将各项措施落实方案于7月23日前,报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北京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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