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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医药管理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3. [联合发文单位]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 [实施日期] 2020-04-10
  5. [成文日期] 2020-04-08
  6. [发文字号] 京医保发〔2020〕14号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20-04-09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2020年 第19期(总第655期)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调整氨基酸测定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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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医保发〔2020〕14号

各区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完善本市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经认真研究,现对氨基酸测定等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规范调整(见附件)。各有关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本通知要求,及时做好信息系统更新维护和价格公示等相关工作。

  本通知自2020年4月10日起执行。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附件:1.氨基酸测定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调整表

     2.手术可收费耗材规范调整表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8日

19-京医保发〔2020〕14号附件.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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