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政策公开 > 政策文件
  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0-05-08
  6. [发文字号] 京教体艺〔2020〕3号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20-05-11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2020年 第20期(总第656期)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高级中等学校招收体育艺术科技特长生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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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教体艺〔2020〕3号

各区教委,北京教育考试院:

  根据市教委《关于做好2020年高级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意见》(京教计〔2020〕7号),现就2020年高级中等学校招收体育、艺术、科技特长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保持稳定

  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高级中等学校招收体育艺术科技特长生工作的通知》(京教体艺〔2019〕14号)执行。招生资格、招生范围、招生比例及报考资格、工作程序、工作要求总体不变。其中,北京市冰雪特色校纳入北京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可面向本区招收冰雪类特长生。

  二、加强疫情防控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要根据我市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响应级别的调整情况及相关防控要求,结合本区特长生考试招生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流程,明确工作职责,精准、扎实落实各项常态化防控措施,切实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确保考试招生工作安全顺利实施。

  (二)完善工作预案。各区要在工作方案中明确考试期间特别是现场测试环节,遇疫情防控突发事件、学生意外伤害事件,以及遇高温、雷、雨、大风、空气重污染等不适宜体育类测试的极端天气下的应急预案,确保考试平稳、有序、安全。

  (三)落实防控措施。各区要在征求属地卫生疾控部门专业指导意见的基础上,科学调整考试组织方式,避免人员聚集,在考前和考中会同属地卫生疾控部门对考点防疫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切实做好考场内的消毒防护,准备必要的防疫物资,并设立专门的隔离室。考场内人员间隔1米以上。

  (四)加强应急救护。各区要认真做好现场测试的应急救护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每名考生的健康状况,确保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及时、有效。认真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一般不安排考生在高温时段进行室外体育测试。

  三、严格规范管理

  各区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政策,从严把握各项要求。

  (一)体育、艺术、科技三类特长生招生计划不可通用。

  (二)严格执行“三严禁”要求。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

  (三)强化监督问责。发现违反政策规定、经查处属实的,一律取消当年招生资格。

  四、明确工作时间

  全市高中特长生测试时间为6月15日至30日。各区要在全市规定的测试时限内组织测试。

  5月20日前,各区制定本区体育、艺术、科技特长生测试工作方案,并将测试方案以正式公文形式报市教委备案。

  6月30日前,各区将测试合格学生名单进行公示。

  7月10日前,各区将测试合格名单报送北京教育考试院。北京教育考试院汇总后及时报送市教委备案。

  9月底前,各区将本区高中特长生考试招生工作情况报市教委。

  五、做好明年相关工作的准备

  根据市教委《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京教基二〔2018〕16号),自2021年起,我市高中特长生招生工作纳入自主招生政策,即:“经市教委批准,部分具备条件的高中阶段学校可开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试点学校可根据办学定位、传统特色、学科优势等情况,开展人文、科学、艺术、体育、中外合作课程班等特色招生、校内或集团内直升、1+3培养试验、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试验等改革探索。”各区各学校要做好政策宣传引导,及时回应广大考生和家长及社会关切,把各项工作做实、做好。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0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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