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政策公开 > 政策文件
  1. [主题分类] 经济、交通/公路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3. [联合发文单位] 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4. [实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0-05-08
  6. [发文字号] 京教勤〔2020〕7号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20-05-11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年 第期(总第期)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公安局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北京市中小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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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教勤〔2020〕7号

各区教委、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公安交通支队、公安分局内保部门:

  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为巩固治理成果,深入推进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工作,为学生上下学营造安全良好的交通出行环境,市教委、市公安局、市交通委联合制定了《2020年北京市中小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按以下要求报送相关工作进展情况:

  1.请各区教委于5月20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将以下材料报市教委:各区教委(含燕山)2020年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一区一案”治理方案;本文附件所列17所重点治理校的“一校一策”工作方案;除城六区外每区报2所重点校的治理名单及2校“一校一策”工作方案。

  2.请各区教委自6月起每月1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上个月本区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的任务进度、治理进展以及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等情况。11月30日前,报送全年工作总结。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公安局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2020年5月8日


附件1

2020年北京市中小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为完成2020年市重要民生实事项目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的各项工作,落实《北京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规定(试行)》《关于印发2020年北京市交通综合治理行动计划的通知》(京政办发〔2020〕6号)等文件精神和工作安排,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治理目标和任务

  (一)重点治理。一是组织实施城六区17所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名单见附件2),按照“六类设施齐全、四支队伍到位、三方责任压实”的标准,由各区教委和学校牵头,组织各区交通、公安交管、城管执法等部门,根据工作职责,完善重点治理学校周边道路交通设施设备,落实《中小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有关制度,开展交通综合治理工作。此项重点治理任务已列入2020年市政府重要民生实事项目、2020年北京市交通综合治理行动计划、2020年全市交通二级堵点治理任务。二是除城六区以外其他区(含燕山)继续由各区选择2所学校作为本区交通综合治理重点学校,参照城六区治理要求,开展重点治理。三是将舆情反映交通拥堵问题突出的学校、市领导批示涉及交通拥堵问题突出的学校及时纳入各区重点治理范围。

  (二)全面推进。按照市教委、市公安局、市交通委关于《中小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全面组织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工作,将全市16区(含燕山)所有存在交通拥堵问题的学校全部纳入治理范围。深入落实《北京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规定》第六十九条要求,加强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加强学校门前停车管理,重点落实校园门前100米(校门两侧各50米)禁止停放机动车规定;加大对学校门前及周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执法处罚力度;规范设置学校门前及周边道路交通标志标识标线、设施和科技监控设备;优化学校周边交通组织形式和公交站点设置,完善道路交通设施;各区力争年底前齐全完善所有学校周边的道路交通标志标识标线,50%以上的学校门前设置交通执法监控设备。

  二、工作任务安排

  (一)工作部署(5月上旬)

  由市教委会同市公安局、市交通委联合印发工作方案,部署2020年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工作。

  (二)落实方案(5月中下旬)

  1.各区教委发挥主责牵头作用,主动协调会商区相关职能部门,以区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名义制定印发各区2020年工作实施方案,形成“一区一案”治理措施。

  2.指导各街乡镇,组织属地有关部门,对学校周边交通拥堵情况开展排查,按照分工各负其责,采取有效措施开展治理工作。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3.城六区17所重点治理校和其他区各2所治理重点校制定“一校一策”治理方案。

  4.全市各中小学按照“双报告”的要求,将需要解决的问题上报属地街乡镇和区教委。

  (三)组织实施(6月至11月)

  1.落实各区属地责任

  各区统筹发挥本区交通综合治理领导体制机制作用,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区属各部门、各街道乡镇的属地责任,按照“街乡吹哨、部门报道”工作原则,组织属地教育、公安、交通、城管等部门协同开展治理工作,形成共治合力。

  2.发挥学校主体作用

  各区教委要督促指导学校发挥学校、学生、家长的主观能动性,发挥自身教育优势,采取加强学生公德教育和日常行为规范管理,加强对学生家长的交通文明引导,落实错峰上下学、校门值班管理、小黄帽路队制等措施,因校制宜优化学生上下学交通出行组织,对学生和家长宣传教育深入到位。

  3.强化交通秩序整治

  各区交通、交管、治安、城管等部门要加强学校周边交通秩序整治。完善上下学高峰期间勤务和日常巡逻防控制度,加强“护学岗”建设,加大学校周边交通执法管控力度,严格交通执法,采取定点值守和巡逻管控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治理学校门前车辆乱停乱放,黑车摩的揽客,商贩摆摊设点等问题。

  4.规范周边停车管理

  各区要依据《北京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结合《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规定(试行)》关于“校园门前100米(校门两侧各50米)禁止停放机动车”的规定,严格规范学校周边停车秩序。针对不同情况,细化100米(校门两侧各50米)禁停的工作措施,通过采取昼夜禁停、白天禁停或上下学期间禁停措施,保障学生上下学期间的交通安全。挖潜协调学校周边单位等临时停靠车位、通道,或根据接送学生车辆潮汐化特点,设置即停即走泊位,减少对周边道路交通干扰。

  5.完善交通标志设施

  各区要组织相关部门定期对学校周边的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隔离设施等各类交通安全设施开展排查治理,按照规范设置交通标志和隔离设施、施划交通标线和地面标识、安装视频监控和非现场执法设备,提升校园周边道路安全防护水平,改善学生上下学交通出行环境。市区两级重点治理学校门前交通非现场执法设备8月底前安装完成,其他学校依据拥堵严重程度逐步安装,力争年底前实现全市50%以上的学校安装到位。

  三、工作要求

  (一)压实各方责任

  将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纳入各区交通综合治理整体工作,各区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检查验收作用,明确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形成区教委牵头,其他部门支持配合的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工作格局。各街乡镇要落实属地责任,压实属地教育、公安、交通、城管等各部门职责,细化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架构,落实工作责任。要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学校要结合实际情况,主动向属地相关部门报告工作,开展相关宣传教育,落实管理制度和管理措施。

  (二)健全工作台账

  各区要根据治理目标和任务,制定“一区一案”和“一校一策”,明确责任清单,健全市、区级重点治理学校和全面推进学校的工作台账,完善各项登记统计,根据治理进展,实时组织台账动态调整,严格落实挂账销账制度。

  (三)狠抓工作落实

  市区两级要积极探索“共同参与、齐抓共管、共建共治”的治理模式,按照职责要求和任务分工狠抓工作落实。市教委、公安、交通将按照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和本方案要求,督促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市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于年底前对各区治理情况进行检查。各区要创新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措施,加强工作督促检查,进行治理效果评估考评,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四)推广典型经验

  市区各部门要不断总结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工作典型经验,创新开展工作,通过召开工作推进会、现场会、观摩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加以推广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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