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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0-02-07
  6. [发文字号] 京规自发〔2020〕28号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20-02-07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年 第期(总第期)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关于“区块链+不动产登记”应用场景上线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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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规自发〔2020〕28号

各分局、市登记中心: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利企便民,落实北京市政务服务领域区块链应用行动计划(2020年),我委会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税务局和市城市管理委等部门基于区块链技术升级了北京市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自2020年2月8日起,推出7个“区块链+不动产登记”应用场景,实现了申请信息、共享数据和登记结果等内容的不可篡改和可追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体应用场景及办理方式

  (一)企业间非住宅不动产交易登记。

  通过一网通办模式,交易企业任一方可登录网上服务平台完成申请信息填写,双方通过电子营业执照进行身份验证后提交业务至预审环节。网上预审通过后,到不动产登记大厅约半小时完成业务办理,缩短了现场等待时间,精简了完税证明等申请材料。具体办理要求详见附件1。

  (二)抵押登记智能审批。

  抵押登记业务办理采取系统辅助人工审批的方式,通过OCR识别技术从影像件中提取相关信息,与申请信息进行比对,标识出填写有误或不一致的地方,辅助登记业务人员进行审批,减轻业务人员的审核工作量,提高审核效率,压缩办理时间。具体办理要求详见附件2。

  (三)抵押注销登记智能审批。

  通过智能OCR识别等技术的嵌入融合,抵押注销登记业务首先采取系统自动审批、自动登簿的方式办理,自动审批不通过的,转为人工审核。具体办理要求详见附件3。

  (四)一证办理夫妻间房屋转移登记。

  夫妻任一方可登录网上服务平台完成申请信息填写,双方通过北京通人脸识别进行身份验证后提交业务至预审环节。网上预审通过后,通过系统预约具体办理时间,夫妻双方到现场仅凭身份证即可完成业务办理。具体办理要求详见附件4。

  (五)存量房交易登记一网通办流程优化。

  应用区块链技术对存量房交易登记一网通办流程进行优化后,在现场核验环节,申请人采用现场缴税方式的,登记人员进行税费代征,申请人采用网上缴税方式的,登记部门从区块链平台上拉取缴税结果信息,两种方式都不需要申请人再提供契税完税证明,精简申请材料,优化业务流程,切实方便企业和群众。

  (六)一网通办业务填报材料精简。

  申请人在不动产登记网上服务平台填报时,申请人或代理人为北京市户籍的,无需上传身份证影像件;申请人2003年以后(含)在北京市民政部门办理婚姻登记的,无需上传结婚证或离婚证影像件;申请人为北京市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群团的,无需上传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登记证书等影像件。

  在网上预审环节,针对申请人未上传影像件的,通过数据共享方式获取身份证信息、婚姻登记信息、营业执照信息,并将数据共享过程及结果进行上链存证。对于在精简范围内的材料,但申请人由于各种原因上传了影像件的,登记人员在预审时将获取到的共享信息与申请人上传的影像件进行比对。

  (七)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数据上链及应用推广。

  基于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数据上链,申请人到电力、燃气、有线电视部门进行过户业务办理时,不需携带纸质不动产权证书,直接在手机端出示电子证照即可完成业务办理。

  二、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对于符合应用区块链技术办理条件的登记业务,引导办事的企业和群众利用区块链技术应用场景进行办理,提升办理效率、压缩办理时间。

  (二)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岗位职责相关文件要求办理登记业务,其中网上预审岗位按照《不动产登记、房屋交易及税收征管领域办事“一网、一门、一次”服务规则(试行)》执行审核。

  (三)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办理时限相关文件要求办理登记业务,加强质量检查。

  (四)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精简材料相关要求办理登记业务,属于精简范围内的材料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交,并按照档案归档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归档。

  特此通知。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2020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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