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政策公开 > 政策文件
  1.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对外经贸合作
  2. [发文机构] 北京海关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19-12-17
  6. [发文字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海关公告2020年第〔〕5号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19-12-17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年 第期(总第期)

北京海关关于进一步精简报关随附单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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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海关公告2020年第5号

  为持续优化北京跨境贸易营商环境,简化报关手续,便利企业通关,根据海关总署有关文件要求,北京海关决定进一步精简报关随附单证。自2020年2月1日起,进口申报环节企业无需向海关提交装箱清单,出口申报环节企业无需向海关提交发票、装箱清单。

  特此公告。

北京海关

2020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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