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政策公开 > 政策文件
  1.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其他
  2. [发文机构] 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2020-04-01
  5. [成文日期] 2020-03-26
  6. [发文字号] 国岸函〔2020〕20号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20-03-26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年 第期(总第期)

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关于“单一窗口”标准版报关单信息、舱单运抵报告状态订阅推送功能推广应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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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岸函〔2020〕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持续提高服务企业水平,“单一窗口”标准版开发完成报关单信息、舱单运抵报告状态订阅推送功能,现决定上线推广应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业务功能说明

  (一)报关单信息订阅推送功能。

  “单一窗口”标准版向收发货人企业提供报关单信息订阅推送服务,收发货人企业可订阅报关单申报数据和回执数据,通过自动导入客户端向企业推送已订阅数据。

  (二)舱单运抵报告状态订阅推送功能。

  “单一窗口”标准版向企业提供舱单运抵报告状态订阅推送服务,企业可订阅水空舱单运抵报告状态数据,通过自动导入客户端向企业推送已订阅数据。

  二、工作安排

  2020年4月1日,“单一窗口”标准版报关单、舱单运抵报告状态订阅推送功能上线运行,在全国推广应用。

  三、相关要求

  (一)请各地高度重视,加强新功能推广应用工作,主动联系企业,加强培训宣传和指导,及时收集、反馈企业有关意见建议,报送推广运行情况。

  (二)请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同步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门户网站上发布上线公告、操作指南等,及时评估解决企业使用中的问题,做好运维服务保障工作。

  特此通知。

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

2020年3月26日

  (国口办联系人:谢艳,电话010-65194348,传真010-65195957;工程组联系人:王新颖、郝大兵,手机13911280865、1381100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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