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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 经济、交通/其他
  2. [发文机构] 交通运输部
  3. [联合发文单位] 公安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4. [实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0-03-24
  6. [发文字号] 交运明电〔2020〕102号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20-03-24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年 第期(总第期)

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有关人员进出湖北省交通运输保障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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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运明电〔2020〕10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公安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卫生健康委: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点对点、一站式”输送返岗、外地滞留在鄂人员返乡等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和后续相关工作推进全面复工复产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央批准解除离鄂离汉通道管控的部署安排,现就做好有关人员进出湖北省交通运输保障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精心组织“点对点”返岗返乡包车

  (一)摸清返岗、返乡需求底数。湖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利用好农民工返岗复工“点对点”线上服务系统和用工对接平台,组织市县摸排湖北省复工复产企业用工人员返岗和本地务工人员外出返岗需求,汇集返岗人员姓名、联系方式、返岗时间、来源地、用工企业及联系人等信息。湖北省以外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组织摸排入鄂返岗务工人员出行需求信息。输出地与输入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接,及时将有关信息与交通运输、卫生健康等部门共享。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及时获取外地滞留在汉在鄂人员、湖北籍在外滞留人员返乡需求信息。

  (二)开展行前服务。输出地、输入地交通运输部门要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的返岗需求信息、当地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提供的滞留人员返乡需求信息,按照“一车一方案”的原则,提前制定包车运输组织方案,为目的地集中人员提供“点对点”直达运输服务。输出地卫生健康部门要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指导做好相关人员的防疫健康教育和体温检测工作。输出地、输入地交通运输部门要在行前主动对接包车相关信息,输入地各有关部门要在当地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提前做好人员接收准备。

  (三)有序组织包车运输。输出地或输入地交通运输部门要做好进出湖北省除武汉市外其他地区的省际“点对点”包车运输组织。3月25日零时起,可组织开行进出武汉市的省际“点对点”包车。在做好健康管理、落实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对持有湖北健康码“绿码”的武汉外出务工人员,经核酸检测合格后,采取“点对点、一站式”的方式集中精准输送,确保安全有序返岗。如湖北省运力不足,对开省份和周边省份交通运输部门要积极予以支持。包车承运单位可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免收农民工返岗包车公路通行费的通知》(交公路明电〔2020〕52号)要求格式自制车辆通行证,随车携带,享受“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优先便捷通行”政策。沿线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要做好相关服务保障工作。各地公安机关要组织做好“点对点”包车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输入地各有关部门要在当地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做好包车抵达后的人员交接工作。

  二、有序恢复进出湖北道路客运服务

  (四)分步实施省际道路客运恢复工作。3月25日零时起,可恢复运行进出湖北省除武汉市外其他地区的省际道路客运;4月8日零时起,可恢复运行进出武汉市的省际道路客运。

  (五)提供安全便捷的运输服务。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指导道路客运经营者,抓紧开展客车技术状况全面检查,及时开展维修维护保养,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要加强对相关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提升安全、防疫、应急处置能力。要及时向社会公告恢复客运服务情况,并通过联网售票、电子客票、联程运输等方式,服务乘客便捷出行。

  三、强化公路通行保障

  (六)分步开展有关人员自驾离鄂离汉。3月25日零时起,湖北省除武汉市以外其他地区、持有湖北健康码“绿码”的人员可通过自驾离鄂;4月8日零时起,持有湖北健康码“绿码”的人员可通过自驾离汉。湖北及周边省份公安机关要会同交通运输部门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有序解除离鄂离汉通道管控。

  (七)切实做好公路疏堵保畅。各省级交通运输部门特别是湖北省及周边省份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公路网运行监测,科学研判流量变化情况,利用公路沿线情报板、电视、广播、微信、微博、导航软件等多种方式,及时发布公路路况和交通管制等信息,引导公众合理选择行驶路线或错峰出行。及时增加高速公路收费站工作人员,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现场交通疏导及远端分流等工作。

  四、全面加强防疫和安全管理

  (八)落实分区分级防控要求。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指导道路客运经营者、客运站做好乘客行前体温检测,坚决防止有发热等症状人员带病出行,要组织乘客和司乘人员全程佩戴口罩。要督促指导道路客运经营者提前制定应急运输预案,严格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分区分级科学做好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交运明电〔2020〕84号)等要求,做好客车消毒通风、卫生清洁、人员防护、车内留观区设置、乘客途中测温、发热乘客移交等防疫工作。出入中、高风险区的省际、市际客运班车和包车要严格将客座率控制在50%以内。

  (九)强化道路客运安全管理。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信息共享和源头监管,督促道路客运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选用合格车辆、合格驾驶人进行运输,加强道路客运车辆动态监管,严格执行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或者接驳运输规定,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公安机关要依法从严查处超速、疲劳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维护交通安全。

  五、严格落实进京管理要求

  (十)严格按部署组织进京运输。北京滞留在鄂人员返京和务工人员进京“点对点”包车运输,按照首都严格进京管理联防联控协调机制部署执行。进出北京的省际道路客运暂不恢复运营,恢复时间由首都严格进京管理联防联控协调机制确定。

  (十一)依法从严打击进京非法营运。京津冀地区交通运输部门要会同公安机关加强信息共享和执法联动,加大非法营运车辆查处力度,坚决防止疫情通过非法营运车辆输入北京。

  (十二)服务北京滞留在鄂人员安全有序自驾返京。北京市、湖北省交通运输部门要积极对接相关部门,及时获取经批准可自驾返京人员及车辆信息,并告知河北、河南省交通运输部门;通过“京心相助”小程序,定点推送相关信息,引导自驾回京人员尽量选择指定通道返回,中途需停车休息的,进入指定服务区停车休息(详见附件)。河北、河南省交通运输部门要及时将获取的自驾离鄂返京人员及车辆信息通知沿途指定服务区,并指导服务区经营管理单位切实做好车辆停放、体温检测、服务保障等相关工作;要会同卫生健康、公安等部门,加强服务区防疫力量部署,强化服务区安全管控,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和服务保障工作。

  进出湖北省的铁路、民航运输保障工作要求,由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负责部署。

  附件:北京滞留在鄂人员自驾返京公路通道及服务区

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0年3月24日


附件

北京滞留在鄂人员自驾返京公路通道及服务区

  一、G45大广高速返京通道。自湖北省出发,途经大广高速河南段、大广高速河北段至北京市。沿途河南省内可进入槐店服务区、息县服务区、周口东服务区、封丘服务区、濮阳服务区,河北省内可进入威县南服务区、深州服务区、西演服务区停车和休息。

  二、G4京港澳高速返京通道。自湖北省出发,途经京港澳高速河南段、京港澳高速河北段至北京市。沿途河南省内可进入灵山服务区、驻马店服务区、许昌服务区、原阳服务区、安阳服务区,河北省内可进入沙河服务区、石家庄东服务区、望都服务区停车和休息。

  三、G0421许广高速—G4京港澳高速返京通道。自湖北省出发,途经许广高速河南鄂豫界至许昌段、京港澳高速许昌至安阳段、京港澳高速河北段至北京市。沿途河南省内可进入桐柏服务区、叶县服务区、许昌服务区、原阳服务区、安阳服务区,河北省内可进入沙河服务区、石家庄东服务区、望都服务区停车和休息。

  四、G55二广高速—S83兰南高速—G4京港澳高速返京通道。自湖北省出发,途经二广高速河南鄂豫界至南阳段、兰南高速南阳至许昌段、京港澳高速许昌至安阳段、京港澳高速河北段至北京市。沿途河南省内可进入新野服务区、平顶山服务区、许昌服务区、原阳服务区、安阳服务区,河北省内可进入沙河服务区、石家庄东服务区、望都服务区停车和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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