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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3. [联合发文单位]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北京市水务局;北京市文物局;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北京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4. [实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19-12-04
  6. [发文字号] 京规自发〔2019〕439号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19-12-06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年 第期(总第期)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完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的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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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规自发〔2019〕439号

各区政府,市政府各相关委、办、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完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完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的意见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北京市水务局

北京市文物局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北京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9年12月4日


关于完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的意见

  为了完善《关于优化新建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的若干规定》(京政办发〔2019〕10号,以下简称《若干规定》),扩大改革受众面,提升建筑许可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现结合本市实际作出补充规定如下:

  一、扩大简易低风险项目适用范围。将《若干规定》的适用范围扩大至符合低风险等级,地上建筑面积不大于10000平方米,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功能单一、技术要求简单的社会投资新建、改扩建项目及内部装修项目(地下空间开发项目和特殊建设工程除外,详见附件)。

  二、本意见所规定的建设项目,需要进行项目立项的,一律实行备案制,并纳入简易低风险"一站通"系统,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时,"一表式"申请办理备案手续。

  三、列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北京市实施细化规定简易低风险工程范围的项目,免于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手续。

  四、本意见所规定的建设项目,工程勘察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给符合资质要求的勘察单位完成,其中对于新建项目,工程勘察工作应在土地出让前完成。

  五、取消内部装修项目以及独立单体地上建筑面积小于5000平方米、且地下建筑面积小于2000平方米的新建扩建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图审查,设计质量安全责任由设计人员承担,政府部门进行事后监督检查。

  六、本意见所规定的建设项目免于修建防空地下室,并免于缴纳易地建设费,费用由政府承担。

  七、制定和完善审查标准,按照"符合办理要求的快速办理,不符合办理要求的要一次告知、快速退回"的原则,高效处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办理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

  八、内部装修项目无需办理工程规划许可,建设单位可持相关材料在"一站通"系统直接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九、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或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含3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无需办理施工许可,工程监督机构不开展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不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仅需办理工程规划许可和不动产登记。建设单位办理工程规划许可后,即可开展施工;区规划自然资源部门同步开展项目规划建设全过程监督和服务,待项目竣工后,迳行完成规划核验工作,并将规划核验成果推送至系统。对于通过规划验收的,建设单位可据此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十、进一步简化施工许可变更程序,除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变更应依法重新申领施工许可证外,施工许可其他内容的变更无需再申请和审批,只需通过系统及时告知发证机关。本意见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时限不超过3个工作日。

  十一、建设单位具备工程项目管理能力,能够保证独立承担工程安全质量责任的,可以不聘用工程监理,实行自我管理模式,并代为履行监理职责。

  北京市建设监理协会定期发布建设项目监理市场实际成交价格,引导监理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十二、建立健全本市工程项目风险矩阵,对纳入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范围的建设项目,根据质量安全风险等级情况,工程监督机构在施工过程中开展差别化监管。按规定属于质量安全低风险的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当在施工过程中仅开展一次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十三、本意见所规定的建设项目供排水接入工程实行"三零"服务,免于行政审批。

  十四、加强和改进规划核验工作。建立完善规划核验工作内部约束监督机制,规范落实规划核验全过程服务监督,确保以无打扰方式完成规划验收。

  十五、对于纳入质量安全监督范围的低风险建设项目,简化验收程序,整合建设单位组织的"四方验收",规划自然资源部门的规划核验、住建部门的消防验收以及对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监督,实施联合验收。

  建设单位在简易低风险"一站通"系统提交资料申请联合验收,验收部门在平台中出具验收意见,当涉及的各验收事项全部合格或者通过的,应当当场打印工程竣工联合验收意见通知书并交付建设单位。市政公用服务企业在实体验收时同步完成供水、排水、供电、燃气等市政设施连通。

  十六、严格落实各区政府属地主体责任制。各区政府要切实承担改革的主体责任,发挥属地优势,全面统筹协调,积极组织并持续推进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案例形成,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地。

  附件: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清单

附件: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清单.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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