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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0-02-01
  6. [发文字号] 〔〕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20-02-01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年 第期(总第期)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物业企业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住宅区出入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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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房管局、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进一步落实《关于物业服务企业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京建发〔2020〕15号)要求,现就加强住宅小区出入管理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物业小区在制定小区防控方案时,要在防控方案中明确小区出入管理的相关工作内容,并将出入管理有关的限行、登记、测温等规定在小区出入口公示。

  二、按照社区统一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可根据小区实际管理情况,关闭部分分散的小区出入口,出入口要实行人、车分流,严禁出现无人值守的出入口。

  三、在加强出入管理的同时,要保障本居住小区居民或已租住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正常出入。

  四、对非本住宅区车辆、访客、新租房入住人员等进入住宅区要逐一进行体温测量,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小区,并做好登记。快递、外卖等人员原则上不得进入住宅区。

  五、小区出入口值守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工作时佩戴口罩,测量体温仪器要定时进行消毒。

  六、市、区住建房管部门要支持、配合和指导社区,加强“四不两直”检查,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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