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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3. [联合发文单位]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 [实施日期] 2019-06-12
  5. [成文日期] 2019-06-12
  6. [发文字号] 京教职成〔2019〕12号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19-06-12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年 第期(总第期)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特色高水平职业院校、骨干专业和实训基地(工程师学院和技术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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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教职成〔2019〕12号

各区教委、财政局、人力社保局,各职业院校,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

  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京政发〔2015〕57号)精神,全面实施《北京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京教职成〔2018〕4号),推进北京市特色高水平职业院校、骨干专业(群)、实训基地(工程师学院和技术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设立北京“特高”建设专项资金。为规范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市教委、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联合制定了《北京市特色高水平职业院校、骨干专业和实训基地(工程师学院和技术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市教委

市财政局

市人力社保局

2019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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