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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国有资产监管/价格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2019-05-01
  5. [成文日期] 2019-04-01
  6. [发文字号] 京发改〔2019〕454号
  7. [废止日期] 2019-11-15
  8. [发布日期] 2019-04-02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年 第期(总第期)

关于调整本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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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发改〔2019〕454号

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配气价格监管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7〕1171号)和《北京市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管理办法》(京发改规〔2018〕4号)相关规定,为促进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用气负担,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本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下调本市工商业及发电用气销售价格。调后价格具体见附件。

  二、各燃气企业要严格执行有关价格规定,及时做好销售衔接,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障稳定供应。

  三、本通知自2019年5月1日起执行,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本市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京发改〔2018〕1356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北京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表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4月1日


附件

北京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表

附件:北京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表.b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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