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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电子政务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19-03-29
  6. [发文字号] 京建发〔2019〕146号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19-03-29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年 第期(总第期)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启用联合验收意见通知书电子印章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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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建发〔2019〕146号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北京市水务局、北京市档案局、北京市消防总队、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联合验收工作效率,实现证照数字化管理目标,自2019年4月1日起,北京市建设工程联合验收管理平台(简称“联验平台”)将正式启用联合验收意见通知书电子印章。

  通过联验平台申报联合验收的工程,验收通过后将自动生成带电子印章的联合验收意见通知书,各有关单位可随时登录联验平台下载和打印。

  特此通知。

  附件:联合验收意见通知书样式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3月29日


附件

联合验收意见通知书

20××联验字××××号

(建设单位名称):

  贵单位的(工程名称)经组织联合验收,于20××年××月××日通过(主管单位),(市政公用服务企业),…的联合验收。

  特此通知。

联合验收章

20××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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