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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2018-10-01
  5. [成文日期] 2018-09-13
  6. [发文字号] 〔〕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18-09-19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年 第期(总第期)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备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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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备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经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第20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自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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