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政策公开 > 政策文件
  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石景山区教育委员会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18-05-01
  6. [发文字号] 〔〕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18-05-02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年 第期(总第期)

2018年石景山区小学入学非京籍儿童法定监护人持《北京工作居住证》审核办法

字号:        

  一、办理时间:

  2018年5月15日、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按在石景山区居住地所属街道,前来办理登记手续,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5月15日上午:五里坨街道、广宁村街道、金顶街街道、苹果园街道

  5月15日下午:古城街道、八角街道、老山街道

  5月16日上午:八宝山街道

  5月16日下午:鲁谷社区

  二、办理时所需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1.法定监护人持《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法定监护人持有本市政府人事部门签发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或《北京工作居住证确认单》(有效期内),居住地为石景山区且随迁页要有子女相关信息。

  2.全家户口簿、出生证明。(若全家户口没在同一户口簿上,还应提供结婚证明)。

  3.2018年5月打印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上单位名称应与北京工作居住证上单位名称保持一致)。

  4.石景山区内实际居住证明

  自购房: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书);

  租房:(1)房东身份证、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房东现场签署《承租人子女使用房屋入学知情同意书》、租房协议、5月7日前依法缴纳有效合同期内出租房屋租赁费1年的完税证明(应注明房屋地址),房屋租赁合同期限为一年(含)以上且在有效期内。

  三、审核标准

  1.法定监护人持《北京工作居住证》且在石景山区购买住房(房产证上规划用途为“住宅)。

  2.法定监护人在石景山内租住房屋的,所持《北京工作居住证》工作单位应为石景山区内且在石景山区内缴纳社保。

  四、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石景山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石景山区八角北路51号2号楼)。

  咨询电话:6886.5852

石景山区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

2018年5月

分享:
相关解读
相关政策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首都之窗”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