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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检验、检疫
  2. [发文机构] 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18-03-14
  6. [发文字号] 京检通〔2018〕21号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18-03-27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年 第期(总第期)

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服务措施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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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检通〔2018〕21号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相关要求,进一步提升京津两地检验检疫便利通关水平,持续优化京津地区外贸营商环境,结合京津检验检疫工作实际,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联合制定了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服务措施,现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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