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政策公开 > 政策文件
  1. [主题分类] 经济、交通/公路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16-07-19
  6. [发文字号] 〔〕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16-07-21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年 第期(总第期)

关于税务部门系统升级暂停办理业务期间小客车指标使用期限和申请复核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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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金税三期系统上线有关事项的公告》,本市国税系统各级税务机关将于2016年7月27日0:00至2016年8月8日9:00进行系统升级,无法办理缴纳车辆购置税业务及系统纳税审核、复核工作。本市地税系统各级税务机关将于2016年7月25日0:00至2016年8月8日9:00进行系统升级,有关税费征收将受到一定影响。为保证小客车指标申请人的相关权益,在此期间相关工作做如下调整:

  一、系统升级期间指标使用期限相关事项

  为避免指标过期,请小客车指标持有人提前办理相关业务,因故未能提前办理的,应于8月8日至8月22日期间办理。逾期未办理完成的,视为自动放弃指标。

  1.指标有效截止日期在2016年7月25日至2016年8月8日之间的,指标持有人可于8月8日至8月22日期间内办理缴纳车辆购置税和车辆登记手续。

  2.为避免指标持有人过于集中办理相关业务,指标有效截止日期在8月8日至8月22日的之间,可于8月22日前办理缴纳车辆购置税和车辆登记手续。

  二、系统升级期间申请复核相关事项

  税务机关将于8月8日系统恢复后正常办理纳税信息复核,并于8月25日前告知复核结果。具体复核方式以税务部门公布的为准。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对于金税三期系统上线影响小客车指标使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办公室

2016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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