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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扶贫
  2. [发文机构] 中共北京市委
  3. [联合发文单位] 北京市人民政府
  4. [实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16-04-29
  6. [发文字号] 〔〕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16-05-05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年 第期(总第期)

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低收入农户增收及低收入村发展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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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低收入农户增收及低收入村发展的意见

(2016年4月29日)

  近年来,全市认真落实《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村经济薄弱地区发展及低收入农户增收工作的意见》,采取一系列综合帮扶措施,低收入农户增收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低收入村发展保持良好态势。为深入贯彻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帮扶力度,持续推进低收入农户增收和低收入村发展,结合本市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对象范围

  (一)低收入农户。以2015年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11160元为基本标准,综合考虑家庭财产和消费支出等情况,将符合条件的农户认定为低收入农户。

  (二)低收入村。将村民人均收入明显低于全市农民平均水平,低收入农户数量超过本村农户总数的50%并达到一定规模,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村集体经济较为薄弱的行政村认定为低收入村。

  二、总体要求

  (三)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北京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把精准帮扶作为基本方略,坚持帮扶与经济社会发展相互促进,坚持帮扶与生态保护并重,坚持帮扶与社会保障有效衔接,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切实增强低收入农户自我发展能力,促进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四)基本原则

  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严格执行低收入农户增收一把手负责制。强化政府责任,引领市场、社会协同发力,形成专项帮扶、行业帮扶、社会帮扶互为补充的大帮扶格局。

  分类施策,精准帮扶。解决好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的问题,切实提高精准帮扶水平,让低收入农户有更多的获得感。创新帮扶工作路径,由“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转变,提高帮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保护生态,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生态保护放在优先位置,确保实现绿色发展。加大生态补偿力度,让低收入农户从生态保护与建设中得到更多实惠。

  农民主体,勤劳致富。处理好政府、社会帮扶与自身努力的关系,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勤劳致富精神,充分调动帮扶对象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培育自我发展能力,立足自身实现增收致富。

  改革创新,健全机制。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突出问题导向,创新帮扶资源使用方式,增强帮扶对象“造血”能力。创新帮扶考评体系,重在考核政策落实和帮扶成效。

  (五)目标任务

  “十三五”期间,确保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全市农民平均水平,提前实现比2010年翻一番的目标;低收入村自主发展能力不断增强,现行标准下的低收入村全部消除。

  三、实施分类帮扶

  (六)扶持产业帮扶一批

  统筹使用涉农资金,重点支持低收入村、低收入农户发展符合首都城市功能定位的特色产业。推进低收入村“一村一品”特色产业体系建设,扶持一批低收入农户参与度高的优势支柱产业。积极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和低收入村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充分发挥其组织带动作用,强化其与低收入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依托低收入村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推进沟域经济发展;发展乡村旅游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加快一二三产业融合,使低收入农户分享到农业全产业链和价值链增值收益。加大对低收入村农产品品牌推介营销支持力度。支持电商企业拓展农村业务,与专业合作社和农户建立直采直供关系;对低收入农户开设网店给予支持并加强相关培训。加大金融帮扶力度,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农户创业提供小额贷款及财政贴息。支持低收入村集体经济发展,充分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带动作用。

  (七)促进就业帮扶一批

  大力促进低收入农户劳动力转移就业创业。统筹各类培训资源,以就业为导向,加大对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培训力度,并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低收入农户劳动力至少掌握一门致富技能。通过转移就业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将有求职意愿的低收入农户劳动力纳入全市公共就业服务体系。鼓励各类企业和农业经营主体吸纳当地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就业。加大对农村新就业形态的支持。加大对低收入农户中纯农就业家庭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帮扶力度。结合社会管理服务需求,大力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扩大托底安置就业困难人员规模。落实用人单位招用低收入农户的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各区可根据实际对跨区就业的低收入农户劳动力给予交通补助。扶持巧娘工作室发展,加强助残扶贫基地建设,吸纳低收入农户妇女和残疾人就业。

  (八)山区搬迁帮扶一批

  优先对低收入村、低收入农户实施山区搬迁工程,确保到2020年符合搬迁标准、有搬迁意愿、搬迁条件成熟的低收入村、低收入农户全部完成搬迁。集成农宅改造、交通建设、农田水利、土地整治、地质灾害防治、林业生态等涉农政策及资金和社会帮扶资源,支持搬迁新村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建设。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支持山区搬迁。坚持安居与发展并重,着力培育和发展后续产业,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支持搬迁安置点发展物业经济,增加搬迁户财产性收入。

  (九)生态建设帮扶一批

  加大对低收入村的生态保护和修复力度。支持开展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加快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完善山区生态公益林生态效益促进发展机制和管护机制,以生态服务价值为依据对山区农民进行合理的生态效益补偿,并逐步提高补偿标准,最大程度发挥生态效益补偿政策对促进低收入农户增收的拉动作用。开发更多绿色生态公益性就业岗位并逐步提高岗位待遇,优先录用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参与生态建设和管护工作。

  (十)社会保障兜底一批

  逐步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对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扶增收的低收入农户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调整完善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办法,将所有符合条件的困难农户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健全低保分类救助政策,对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等重点救助对象,提高救助水平;建立农村低保与低收入农户帮扶的数据互通、资源共享信息平台,实现动态监测管理,做到工作机制有效衔接。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健全稳定可持续筹资调整机制,做好大病保障和大病保险工作;对低收入农户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予以补贴;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支付后自负费用仍有困难的低收入农户,加大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慈善救助等帮扶力度。建立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福利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逐步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激励约束机制,鼓励低收入农户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

  (十一)社会力量帮扶一批

  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合力推进帮扶工作。健全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驻京部队定点帮扶机制,2016年实现低收入村定点帮扶全覆盖;对低收入村比较多的乡镇,开展市属机关、市属大型国有企业及高校定点帮扶活动;建立定点帮扶考核评价机制,提高帮扶的实效性。鼓励支持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志愿者及其他个人参与帮扶。引导社会帮扶重心下移,自愿包村包户,做到低收入农户都有党员干部或爱心人士结对帮扶。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在人才和智力帮扶上的优势和作用;工商联系统组织民营企业开展“百企联百村”结对帮扶活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各类社会组织开展到村到户的精准帮扶。全面及时公开帮扶捐赠信息,提高社会帮扶公信力和美誉度。

  四、强化政策保障

  (十二)加大财政投入力度

  发挥政府投入在低收入农户增收工作中的主体和主导作用,积极开辟新的资金渠道,确保财政资金投入力度与低收入农户增收任务相适应。“十三五”期间,市级财政加大投入力度,安排资金重点扶持低收入村、低收入农户产业发展项目,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按照统一规划、统筹建设的原则,充分挖掘财力、物力、人力潜能,通过异地联建、联购经营性物业等多种形式,增加低收入村集体资产和物业经营收入,提升“造血”功能;市、区安排的各项惠民政策、项目和工程,要最大限度地向低收入村和低收入农户倾斜;各区要根据工作任务,切实加大资金投入。要以低收入村为平台,建立健全帮扶工作多规划衔接、多部门协调的长效机制,整合目标相近、方向类同的涉农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权责一致原则,支持各区以重点项目为平台,把各类资金捆绑集中使用。鼓励在促进低收入农户增收工作中推广应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等模式。各区要建立帮扶公告公示制度,强化社会监督,保障资金在阳光下运行。

  (十三)探索资产收益扶持政策

  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财政资金投入设施农业、水利、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及财政支持的经营性物业,具备条件的可折股量化给低收入村和低收入农户,尤其是丧失劳动能力的低收入农户,资产可由村集体、合作社或其他经营主体统一经营。要强化监督管理,明确资产运营方对财政资金形成资产的保值增值责任,建立健全收益分配机制,确保资产收益及时回馈低收入农户。探索低收入村闲置农宅盘活试点。鼓励各区探索其他资产收益扶持项目。

  (十四)提升社会事业发展水平

  教育经费向农村基础教育倾斜,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和师资力量,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率先从低收入农户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用政策,确保未升入普通高中的初中毕业生都能接受中等职业教育。鼓励、支持未升入本科院校的低收入农户高中毕业生接受高等职业教育。加大对低收入农户大学生的救助力度,对低收入农户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支持。鼓励市属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定向招收低收入农户学生,并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加强低收入村医疗卫生设施和人才队伍建设,多渠道解决医务人员不足问题。加快将符合条件的低收入村卫生室纳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范围。以农村居民实际需求为导向,整合资源,完善低收入村文化体育设施,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加强低收入村妇女、儿童和养老服务工作。有关扶持政策向少数民族低收入村适度倾斜。

  (十五)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围绕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的各项重点任务,加快电网改造、安全饮水、农村道路、垃圾污水处理、宽带网络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并健全运营管护机制。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优先支持低收入村,到2020年实现低收入村一事一议项目全覆盖。加快推进低收入农户住房抗震节能改造及危房改造。加大低收入村传统村落保护力度。加大以工代赈投入力度,支持农村山水林田路建设。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等建设项目向低收入村倾斜。财政支持的微小型建设项目,允许按照一事一议方式直接委托低收入村村级组织自建自管。加大资金投入,支持乡村公路提级改造、安全设施建设和危桥改造。加强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

  (十六)发挥科技、人才支撑作用

  加大科技帮扶力度,解决低收入村特色产业发展和生态建设中的关键技术问题。强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进一步发挥村级全科农技员作用,加快先进适用技术成果转化。加大政策激励力度,鼓励各类人才扎根低收入村建功立业,对表现优秀的人员在职称评聘等方面给予倾斜。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加大对低收入村干部、合作组织带头人、农村实用人才等的培训力度。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十七)强化帮扶增收领导责任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低收入农户增收及低收入村发展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解决好思想认识不到位、体制机制不健全、工作措施不落实等突出问题。建立市级统筹、区负总责的领导机制,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层层签订责任书。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要统筹制定具体标准和目标要求,建立健全监测考核机制,建立年度督查和通报制度。市各相关部门要严格履行职责,充分运用行业资源做好帮扶工作,抓紧制定具体措施并认真落实。各区党委和政府承担主体责任,书记和区长是第一责任人,要抓好政策制定、组织动员、项目下达、资金使用、推进实施等工作;加强与精准帮扶工作要求相适应的机构和队伍建设,充实配强工作力量。乡镇要抓好各项工作的具体落实,低收入农户增收工作任务重的乡镇要有专门干部负责帮扶工作。加强社会监督,对帮扶政策落实情况和成效开展第三方评估。

  (十八)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把低收入农户增收和低收入村发展工作纳入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考核评价。选好配强村领导班子,鼓励退休党员干部、退伍军人、高校毕业生到低收入村工作。根据低收入村的实际需求,精准选配第一书记,精准选派驻村工作队。加大驻村干部考核力度,不稳定增收不撤队伍。集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提高低收入村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发挥好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作用。各村特别是低收入村的领导班子,要把低收入农户增收工作作为重要任务,积极探索带领农民增收致富的有效途径。加强低收入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落实好“四议一审两公开”、村务联席会等制度,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研究制定村干部基本待遇和基本保障实施办法,建立村干部基本报酬财政托底机制和社会保险财政补贴机制,提高村干部待遇保障水平。

  (十九)健全精准帮扶工作机制

  各区要抓好精准识别、建档立卡、到村到户这个关键环节,以“区为单位、分级负责、精准识别”为原则,按照“自愿申请、民主评议、公示公告、分级审定”的程序,精准识别帮扶对象,对每个低收入农户、低收入村建档立卡。要组织力量逐村逐户摸清低收入成因和发展需求,因地制宜研究帮扶措施并给予分类指导,确保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增收成效精准。要定期对建档立卡的低收入农户、低收入村进行全面核查,建立台账,实行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要加强农村低收入统计监测体系建设,提高监测能力和数据质量,实现帮扶信息数据共享。2016年上半年,各区要完成低收入农户、低收入村识别认定、建档立卡,以及低收入农户精准帮扶措施制定和低收入村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

  (二十)努力营造良好氛围

  大力弘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激发低收入农户和低收入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鼓励其通过勤奋劳动实现增收致富。加强乡风文明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振奋广大农村干部群众精神,坚定改变面貌增收致富的信心和决心。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全面宣传农村低收入帮扶工作取得的成就,准确解读相关决策部署、政策举措,生动报道各区各部门精准帮扶的丰富实践和先进典型,对在低收入农户增收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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