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政策公开 > 政府文件 > 2016年以后政府文件 > 市政府办公厅文件
  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应急管理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19-06-28
  6. [发文字号] 京政办发〔2019〕16号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19-06-28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2019年 第32期(总第620期)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划转的通知

字号:        

京政办发〔2019〕16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做好移交承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的通知》(建科函〔2019〕52号)有关要求,市政府决定,原由消防救援机构承担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职责划转至规划自然资源部门,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职责划转至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牵头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6月28日

分享:
相关政策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首都之窗”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