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政策公开 > 政府文件 > 1986-2014政府文件 > 市政府文件
  1. [发文字号] 京政发〔1990〕52号
  2. [发布日期] 1990-09-01
  3. [有效性]

第十一届亚运会组委会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亚运会期间做好来京外宾、华侨和港、澳、台同胞接待工作的通知

京政发[1990]52号


亚运会组委会各部、室,各项目委员会,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总公司:


举世瞩目的第十一届亚运会即将在北京开幕。全市各宾馆、饭店将全力以赴投入做好来京外宾和港、澳、台同胞的接待工作,任务十分繁重。为了保障海外宾客高兴而来,满意而归,充分体现出团结、友谊、进步的亚运宗旨,体现出首都人民热情、友好、周到的精神风貌,特作如下通知:


一、亚运会期间,全市各宾馆、饭店要为来京的外宾、华侨和港、澳、台同胞提供优质服务。亚运会组委会各部、室及各项目委员会和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与各宾馆、饭店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共同圆满完成好接待任务。


二、亚运会期间,接待参加亚运会的贵宾、记者、技术官员等海外来宾的宾馆、饭店,客房使用极为紧张,因此,亚运会组委会各部、室及各项目委员会和市政府有关部门,除确因工作需要租用个别工作间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以工作之便挤占宾馆、饭店的宾客用房。


三、亚运会期间,所有参加接待海外宾客工作的安全保卫、交通运输、翻译及其他工作人员,就餐问题一律自行解决,不得给各宾馆、饭店增加额外负担,妨碍接待海外宾客的工作。


四、宾馆、饭店的厅堂是首都服务的重要窗口,也是宾客活动交往的重要场所,亚运会组委会各部、室及各项目委员会和市政府各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宾馆、饭店的规章、制度,不得随意在宾馆、饭店的厅堂滞留、休息、闲谈,以保证亚运会接待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一届亚运会组委会       北京市人民政府        


1990年9月1日    



分享: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首都之窗”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