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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文字号] 京政发〔1989〕34号
  2. [发布日期] 1989-05-04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通知

京政发[1989]3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根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现将市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各录予以公布。北京市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

  狐、貉、狼、野猪、果子狸、豹猫、?鷉科(本市见到的3种)、大白鹭、中白鹭、白鹭、毛腿沙鸡、啄木鸟科(本市见到的5种啄木鸟)、蓝翡翠、蚁鴷、燕鸻、夜鹰、雨燕科(本市见到的3种雨燕)、三宝鸟、卷尾科(本市见到的3种卷尾鸟)、灰喜鹊、红嘴蓝鹊、寿带,以上共32种。

  市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学名将由市林业局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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