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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文字号] 京政发〔1986〕37号
  2. [发布日期] 1986-03-12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转发市体改委《关于一九八五年经济体制改革进展情况及一九八六年工作安排的汇报》的通知

京政发[1986]3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总公司:

  市政府原则同意市体改委《关于一九八五年经济体制改革进展情况及一九八六年工作安排的汇报》,现摘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贯彻执行。

  为加强市体改委综合协调全市改革工作的职能作用,市政府同意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增设委员,由市政府有关委、办主管改革的主任担任市体改委“岗位”委员。各系统、各部门召开有关改革工作的会议,要通知市体改委参加,改革方案要会同市体改委研究。市体改委可聘请或由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总公司指定联络员,加强与市体改委的联系。

北京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关于一九八五年经济改革进展情况

及一九八六年工作安排的汇报

(摘要)

(一九八六年二月)

  一九八五年是以城市为重点的全面经济体制改革的第一年。全市的改革工作,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遵循“坚定不移,慎重初战,务求必胜”的方针,积极慎重地进行了价格改革、工资改革和机构改革试点,促进了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发展。

  一、价格改革顺利出台,取得明显效果

  一九八五年调整了农村粮油购销政策和价格政策,调整了液化石油气、普通火柴价格和煤气、洗澡收费,放开了猪肉、蔬菜等七类鲜活副食品的价格。总的看,这次价格改革调动了生产者种菜、养猪、养鸡的积极性,促进了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调动了经营者的积极性,促进了流通体制改革;肉、禽、蛋、菜、鱼、果等鲜活副食品品种和数量增多,质量提高,损失浪费大大减少,改革是成功的。

  二、工资改革迈出重要一步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改革,顺利完成了第一步“套靠”工作。企业工资改革,确定六十一家企业实行工资总额同上缴税利挂钩浮动办法,大多数试点企业的经济效益提高。全市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区、县、局、总公司所属集体企业都进行了企业内部工资改革,统一和简化了工资标准,进一步解决了企业工资标准繁杂、部分行业工资偏低,以及多年没有解决的职级不符等问题。

  三、机构改革试点工作初见成效

  市经委系统五十八个二级公司中已有四十五个分别采取转轨变型、组成联营公司、保留实体调整职能和撤销行政性公司等多种方式的改革。其他方面的机构改革试点,也取得了进展。经过改革减少了管理层次,下放了权力,为搞活企业创造了外部条件。

  四、农业、工业、商业、外贸、建筑业等各系统的改革不断向纵深发展

  各郊区县完善联产计酬的承包责任制,明确了“统分结合,双层经营”的指导思想,创造条件,因势利导,促进土地相对集中经营。加强了商品生产服务体系建设,开展了农副产品直线流通。

  工业系统进一步提出搞活大中型企业的十项措施,增强了企业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的能力。有三分之一的企业实行了厂长负责制。在打破行业界限、城乡界限,推广“白兰道路”方面,也有新的进展。

  流通体制已初步形成多种经济成分、多种经营方式、多渠道、少环节的格局。初步改革了旧的批发体制,建立了一批贸易中心、批发市场。打破了蔬菜统购包销独家经营流通体制,实行有指导的放开经营。进一步贯彻落实国营、集体、个体一齐上,城市、农村一起抓,上下左右内外联,本业为主、多种经营的方针,第三产业有新的突破。建立了汽车、机电、木材等七个生产资料市场。发展企业横向经济联合,吸引各地名、特、优、新产品进京,丰富了首都市场。

  对外经济贸易调整机构,实行政企分开,加强统一对外,减少管理层次,制订鼓励出口政策,提高留成外汇比例,调动了生产出口产品企业的积极性。

  建筑部门继续试行工程项目投资包干,百元产值工资含量包干责任制等改革措施,并进行了补贴出售住宅的尝试。在公共交通、出租汽车等方面打破了独家经营,开始出现竞争局面。园林环卫部门实行分级管理,调动了区和街道的积极性。

  五、综合经济管理部门围绕既加强宏观控制,又促进微观搞活进行了不少探索性的改革。财政、税务部门积极稳妥地完成了第二步利改税的工作,对区县继续实行“定收定支定上缴或定额补助,比例包干”的财政体制,增加了区县的机动财力。

  当前的问题和困难是:价格改革还有大量后续工作要做,市场物价仍然存在着许多不稳定的因素;在工资和收入分配方面既存在“大锅饭”没有完全打破,又有相互攀比和收入过分悬殊的问题;宏观控制有所加强,但同时确有“一刀切”的现象,需要逐步改善;在搞活企业方面,一些规定应放给企业的自主权,还没有真正落实到企业;全市改革方面的规划、协调工作还较薄弱,有的改革措施还不完善。

  市体改办自一九八五年三月成立以来,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与各有关部门紧密配合,参与各项重大改革的方案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针对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了调查研究,注意掌握体改信息,为领导决策和基层改革服务。

  一九八六年的改革工作按照“巩固、消化、补充、改善”的总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切实做好价格改革的后续工作,巩固和发展价格改革成果。

  今年价格改革不再出台大的项目,着重做好去年放开鲜活副食品价格后的巩固、消化、补充、改善工作,同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坚决保持首都市场物价,务使今年的零售物价指数控制在国家规定的幅度之内。

  第一,继续研究和解决蛋、肉、禽、鱼等鲜活副食品改革购销体制和放开价格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搞好产销衔接,保证市场供应,逐步减少财政补贴。

  第二,要基本稳定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日用工业品和服务收费价格,近期一般不作大的调整。由于原材料涨价影响企业成本增加,要通过内部消化、调整工商利润分配、减免税收等多种办法解决。

  第三,严格物价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我市消费者协会以及专业和群众相结合的物价监督检查网,特别是要依靠职工从企业内部监督检查物价。

  第四,凡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主要商品价格及服务收费,必须调整的,一律由市物价局统一审核,报市政府批准。要及时地、坚决地查处违反国家物价政策的问题。

  二、继续搞好工资改革。

  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改革,要扎扎实实地做好“入轨”的各项工作。要继续探索企业工资制度的改革。已实行工资总额同上缴税利挂钩的试点企业,要不断总结经验,搞好补充和完善工作。试点以外的企业,要结合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的经济责任制,重点抓好企业内部分配制度的改革工作,克服平均主义,完善工资基金管理制度。

  三、配套搞好综合经济部门的改革和建设,加强和改善宏观控制。

  要大力改革和加强综合经济部门的工作,综合运用各种经济调节、经济杠杆和经济监督手段,稳妥地解决基本建设战线仍然过长,消费基金仍然增长过快等问题,保证和促进首都经济稳定、协调的发展。

  各综合经济部门要逐步完善自身改革。计划部门要进一步修改、完善我市关于改进计划工作的意见,更好地发挥“龙头”作用。财政部门要继续实行和完善对区县的财政包干办法,推广建立乡财政的试点经验,研究制定管好用活预算外资金的措施。税务部门要实行税收属地征管制,同时要在促进首都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合理调节收入分配等方面发挥杠杆作用。人民银行及各专业银行要把信贷总量控制与结构调整两方面的任务结合起来,在增加储蓄、融通资金、引导资金流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方面制订各种措施办法。劳动人事部门要在抓紧工资改革工作的同时,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劳动用工制度,试行全市国营企业退休职工劳动保险社会统筹制度。物价部门要在继续搞好价格改革的同时,对生产资料价格及某些服务收费进行调查研究,加强物价监督检查工作,工商部门要善始善终地做好清理整顿“公司”、“中心”的工作,加强对市场的管理。统计、审计以及所有经济综合部门都要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支持和配合改革。

  四、继续搞活企业,特别是要在完善各种经济责任制、调动企业和职工积极性上做一些扎扎实实的工作。要按照国务院下发的企业扩权“十条”和增强大中型企业活力的“十四条”,继续从改善企业外部条件和深化企业内部改革两方面下功夫,狠抓落实。

  五、把大力发展横向经济联合摆在突出重要的位置。

  各区县政府、各部门都要从体制上、政策上为促进横向经济联合创造条件。各级业务主管部门要积极支持、指导,综合经济部门要帮助企业解决计划渠道、物资供应、资金来源、项目审批、利益分配、技术转让、注册登记、统计方法等实际问题,运用经济杠杆,采取优惠政策、灵活措施扶持各种形式的联合。要注意加强对发展横向经济联合的宏观指导,注重综合经济效益,不搞一哄而起和形式主义。

  为了加强对改革的领导,建议建立全市各级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责任制,根据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改革总任务,分层来抓,分类指导,分工负责。为此,我们草拟了《一九八六年北京市经济体制改革主要任务责任制方案》(见附件)。各系统各部门也要按照全市的改革任务,制定出本系统本部门的改革规划和实施方案,并分解落实。

  一九八六年市体改委的工作,要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遵循中央确定的改革指导思想,围绕全市的改革任务,着重在“解决突出的问题”上下功夫,同时,主动加强与综合经济部门的联系,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累经验,锻炼干部,为明年改革迈出新的步伐作好各项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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