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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文字号] 京政发〔1985〕159号
  2. [发布日期] 1985-11-13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批转外交部关于控制国宾和其他重要外宾来访起数及改进外宾接待工作的请示的通知》的通知

京政发[1985]15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总公司,各高等院校:

  现将《国务院批转外交部关于控制国宾和其他重要外宾来访起数及改进外宾接待工作的请示》有关部分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向有关人员传达,并按照文件规定认真执行。国务院批转外交部关于控制国宾和其他重要外宾来访起数及改进外宾接待工作的请示的通知国发〔1985〕1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同意外交部《关于控制国宾和其他重要外宾来访起数及改进外宾接待工作的请示》,现转发你们,请按照执行。

  国务院        

  一九八五年九月十七日    


关于控制国宾和其他重要外宾来访起数及改进外宾接待工作的请示


  近几年来,随着我国国际地位的进一步提高和对外开放政策的实施,国宾和其他重要外宾来访逐年增加。一九七九年由外交部接待的国宾和其他重要外宾共三十七起;一九八四年增到六十三起(其中元首二十一起,政府首脑十一起);今年预计将达到七十余起。

  国宾和重要外宾来访络绎不绝,反映了我外交新局面开展的大好形势,但也带来一些问题。重要来访过多,势必影响我党和国家领导人集中更多精力于国内工作,也加重国家财政负担,且容易因准备工作仓促,影响接待效果。为此,现就控制国宾和重要外宾来访起数以及改进外宾接待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一、(略)

  二、关于接待来访外宾礼宾规格

  一九八四年十一月一日,国务院发出了《关于党和国家领导人会见外宾礼宾改革的通知》(国发〔1984〕156号)。近一年来的情况表明,《通知》中的有关规定并未得到认真执行。有些接待单位安排来访外宾批数过多,又过分强调这些外宾的重要性,或过分强调对等;对某些来访者(外宾或外籍华人)的接待规格形成一种惯例,过分强调连续性,只能提高,不能降低。

  为此,需要提请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国发〔1984〕156号《通知》中的规定。《通知》精神也适用于接待党宾、军宾和议会代表团等其他重要外宾。

  三、关于对外宴请

  有些部门和地方在对外宴请工作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三多”现象,即宴请次数多、陪客多、上菜多。不少代表团来访,各地都要宴请,有时一地宴请数次;宴请两、三位外宾,要摆两、三桌;有些宴会菜肴过多,十几道乃至更多。这些做法并不有助于提高接待工作效果,有时反而引起外宾反感。不少群众对这种做法提出批评意见。

  为改进对外宴请做法,提出如下意见:

  (一)注意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宴请开支标准要按照财政部、外交部有关规定办理。

  (二)控制宴请次数。外宾在一地活动期间由邀请单位安排宴请一、二次。如无特殊原因,会见单位和参观单位不必设宴招待。如因工作需要,可由几个单位联名宴请。

  (三)提倡宴请形式多样化,应视外宾身份、人数多少、来访目的区别对待。对国宾和其他重要外宾,可举办正式宴会;对一般外宾或来华商谈工作、联系业务的外国客人,可采用陪餐、便餐、点菜就餐等方式;对人数较多的来访团组,可采用茶会、酒会、冷餐会等形式。

  (四)控制我方参加人数。除国宴外,其他各种宴请,主人不要太多,一般比较大的宴请应掌握一定比例(一般按客二主一掌握);如外宾仅二、三人,我方陪同人员可适当增加,但不要超过五、六人。

  (五)中餐宴请,以四菜一汤为宜(不合冷盘、甜食、点心)。西餐宴请除一道冷盘外,两菜一汤即可。要根据外宾爱好和宗教禁忌安排宴请。

  (六)地方宴请,要有自己的特色,提倡用地方酒、水。

  四、关于对外赠礼

  目前一些国家对外赠礼趋于简化。有些国家还规定超过一定金额的礼品,不得归个人所有。今后对来访外宾,我一般不主动赠礼。如对方向我方赠礼,可根据对象国的习惯并参照对方送礼情况,酌情回赠有纪念意义的礼品。

  五、(略)

  以上妥否,请示。

  外交部        

  一九八五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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