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政发[1981]6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海关管理体制的决定和海关总署关于确定各地海关监督指导机关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海关定为局级机构,直属国家海关总署领导;市人民政府委托市进出口管理委员会代为监督指导。
一九八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将北京海关定为局级机构的通知
京政发[1981]6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海关管理体制的决定和海关总署关于确定各地海关监督指导机关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海关定为局级机构,直属国家海关总署领导;市人民政府委托市进出口管理委员会代为监督指导。
一九八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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