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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文字号] 京政办发〔2008〕2号
  2. [发布日期] 2008-04-14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交通委等部门关于 北京市郊区公共客运改革发展方案的通知

 

 
京政办发[2008]2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交通委等部门关于
北京市郊区公共客运改革发展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部门制订的《北京市郊区公共客运改革发展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八年一月七日
北京市郊区公共客运改革发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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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委 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 二〇〇八年一月四日)
  2006年以来,本市陆续出台了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政策措施,让广大市民分享改革发展成果。目前,“0-8”字头公交实施了统一票制票价、持卡乘车4、2折优惠的低票价政策,并对公交线网、场站、专用道进行了改造升级;全市轨道交通实行了全路网单一票制、每人每次2元的低票价政策。这些政策措施得到了广大市民的普遍支持和欢迎。全市公共交通出行比例已由2006年的30.2%提高到2007年的34.5%。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统筹城乡交通发展,推进城乡公共交通一体化的总体要求,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订了郊区公共客运改革发展方案。本方案所指郊区公共客运包括“9”字头公交和远郊区县境内客运两部分。
  一、改革发展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市委十届二次全会提出的“解决好郊区公交问题,坚持实行公交公益性低票价政策”的要求,结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新北京综合运输体系的总体部署,逐步建立分工明确、管理规范、票价同折扣的安全、便捷、舒适、经济、环保、城乡一体化的公共交通体系。
  二、改革发展思路
  按照“整体推进、分级负责、分步实施”的原则,明确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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郊区公共客运公益性定位,分清责任、理顺关系,立足现状、着眼发展,从体制、机制、票制入手,在确保行业稳定的前提下,研究制订郊区公共客运票价优惠、规范经营、改善服务、政策扶持的综合配套改革方案,促进郊区公共客运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具体包括以下4个方面:
  (一)行业管理方面。明确责任主体,“0-8”字头和“9”字头公交的行业管理由市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负责;各远郊区县境内客运的管理由区县政府负责,区县交通主管部门负责行业管理,市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负责行业指导。
  (二)线网布局方面。明确各公共客运网络的服务范围,“0-8”字头公交线路重点服务于城八区;“9”字头公交线路主要服务于城八区与远郊区县新城和重点乡镇以及远郊区县之间的出行;远郊区县境内客运线路主要服务于本区县境内的出行。
  (三)票制票价优惠政策方面。按照城乡公共交通一体化原则,在现行票制票价基础上,实行同折扣优惠。
  (四)扶持政策方面。根据事权与财权相统一原则,“0-8”字头和“9”字头公交的财政扶持政策由市财政部门负责制订;远郊区县境内客运财政扶持政策由区县政府负责制订,市级通过加大对远郊区县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给予支持,市财政部门已确定车船使用税款由远郊区县留用,远郊区县境内客运折扣减收补贴核入区县体制中,同时免征远郊区县境内客运车辆养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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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鉴于远郊区县境内客运情况比较复杂,分两步实施:第一步,先在“9”字头线路实施票价折扣,同时明确远郊区县境内客运票价折扣、财政扶持、规范管理的改革思路。第二步,由远郊区县政府负责对所辖境内客运抓紧研究改革方案,尽快组织实施。
  三、改革方案
  (一)“9”字头公交线路票价折扣方案。
  1.方案内容。持卡乘车实行与“0-8”字头公交同样的折扣优惠。即在现行票制票价基础上持卡乘车4、2折,成人4折,学生2折;使用现金购票乘车不打折。其中,11条延伸至市界外“9”字头公交线路按照超越市界路段和市界内路段分段计价打折,即市界内路段在原有线路票价基础上实施持卡4、2折;超越市界路段保持现有票价政策。
  2.折扣减收。以2007年客运量为基数,参照“0-8”字头公交刷卡率和客流增长测算新增票款减收额。
  3.一卡通系统保障措施。完成车辆车载机置换手持机工作;完成“9”字头公交线路所有手持、车载读卡设备的费率设定工作;在远郊区县现有IC卡发卡充值点基础上,利用银行、邮政储蓄网点等再新建IC卡发卡充值点,方便乘客购卡充值;完成市公交集团和北京八方达公司结算分中心系统升级改造。
  4.实施时间。从2008年1月15日起,实施“9”字头公交线路票价折扣方案。
  (二)远郊区县政府负责对其境内客运抓紧研究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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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远郊区县政府按照本方案确定的改革发展目标和思路,在对其境内客运基本情况和存在问题进行分析基础上,分别制订境内客运改革方案,主要内容包括理顺体制、完善规划、规范运营服务、财政扶持政策、行业监管措施等。
  远郊区县境内客运改革按照“整体推进、分级负责、分步实施”的原则,由远郊区县政府负责将其境内客运改革方案报市运输局备案,成熟一个实施一个。其中,北京西南运通客运有限公司分两步改革,第一步,北京西南运通客运有限公司线路按现行体制与“9”字头公交线路同步实施折扣政策,折扣减收由市财政给予补贴;第二步,由市国资委牵头会同市交通委、市财政局、市运输局等部门抓紧研究其体制改革问题。
  与“9”字头公交线路重叠的小公共汽车线路,由远郊区县政府按照以下两种方式之一解决:一是小公共汽车线路继续运营至车辆报废,实行与“9”字头客运同样的折扣和补贴政策。二是小公共汽车线路从“9”字头公交线路实行票价折扣政策之日起停止运营,车辆残值补偿由市财政给予资金支持,远郊区县政府负责解决人员安置和企业债务问题。
  远郊区县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在市政府领导下,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本方案的宣传解释和维护公共客运行业稳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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