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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京政办发
〔2007〕
43号
[发布日期]
2007-12-11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 加强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
京政办发[2007]43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
加强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委、办、局,各有关市属机构:
目前正值麦收季节,为进一步做好秸秆禁烧工作,切实保护环境,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各有关区、县政府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农业资源利用效率和环境质量,保障群众健康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秸秆禁烧工作的重要性。要强化秸秆禁烧工作责任制,将任务层层分解并落实到乡镇,切实抓紧抓好。
二、深入宣传,积极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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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通过灵活多样、通俗易懂的形式,深入宣传露天焚烧秸秆带来的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等危害,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使秸秆禁烧工作真正变成农民的自觉行动。
三、加强检查,确保落实
各有关区、县政府要成立联合检查组,对秸秆禁烧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市环保局、市农业局等部门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及时通报检查结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〇〇七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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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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