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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京政办发
〔2007〕
22号
[发布日期]
2007-06-05
[有效性]
否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北京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加挂 北京市人民政府总值班室牌子的通知
京政办发[2007]22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北京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加挂
北京市人民政府总值班室牌子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为加强本市应急管理工作,坚持常态管理与非常态管理相结合,全面推进本市应急体系建设,市政府决定,北京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市应急办)加挂北京市人民政府总值班室(简称市政府总值班室)牌子,并相应增加如下主要职责:承担市政府总值班工作,承办市政府应急管理的专题会议、活动和文电等工作;协调、组织有关方面研究提出本市应急管理的政策、法规和规划建议,协调、指导应急管理的体制、机制、法制建设;组织开展本市突发公共事件的隐患排查和风险评估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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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组织应急管理的国内外交流与合作。
市应急办要进一步做好本市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宣传、教育、培训和社会动员方面工作。
二〇〇七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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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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