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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文字号] 京政办发〔2000〕1号
  2. [发布日期] 2000-01-10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认真做好本市2000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京政办发[2000]1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认真做好本市2000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2000年春运自1月21日开始,到2月29日结束,共40天。据预测,北京地区铁路、民航、公路旅客运量都将有所增长。为切实做好本市2000年春运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调机制。春运期间,市有关部门组成春运工作协调小组,由刘海燕副市长任组长,柳纪纲副秘书长及市经委、市市政管委、市教委、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北京铁路局的领导同志任副组长,参加协调小组的部门和单位还有市交通局、市工商局、市邮政管理局、市民政局、民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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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管理局、市公交总公司、市地铁总公司、北京铁路分局、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市运输指挥部、东城区政府、北京西站地区管委会。协调小组负责全市春运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办公室设在市运输指挥部。与春运工作有关的各部门和单位也要组织协调小组或设专人,负责做好本系统的春运工作。市及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春运工作协调小组要针对近年来春运中反映的主要问题和可能发生的情况,制定对策和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要建立有效的信息联系和反馈机制,以便市政府和有关部门能及时掌握和处理春运中的重大问题。对春运工作需要的人员、资金,有关部门应给予必要的支持和安排。
    二、统筹安排运力,提高应变能力。2000年春运工作的指导原则是“以客为主、客货兼顾、优质快捷、安全有序”。各运输部门要本着“保旅客,促消费”的精神,做好运量预测和运力准备工作并制定应急预案。铁路部门要继续加强与教育、劳动部门的联系,安排好大专院校学生、团体民工的运输计划、车票定售及输送工作。道路运输部门要指导运输企业深入厂矿、农村和车站等集散地,做好民工包车和其他旅客疏导工作。市公交总公司、市地铁总公司要做好铁路夜间加开临时客车旅客的集疏运工作。北京站、北京西站地区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站区公共秩序的监控和管理。市交通局、市公交总公司要搞好长途客运站的集散衔接。劳动部门要充分运用近几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的成功经验,实施调控民工流量的有效办法。铁路、道路运输部门要在确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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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客运输的同时,安排好节日期间的货物运输,以保证市场商品供应和重要生产资料的流通。
    三、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和治安秩序。安全是春运工作的重中之重。春运期间,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北京市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有关问题文件的紧急通知》(京政发〔1999〕38号),切实加强运输安全工作。运输部门提前组织力量检查各类运输设施,确保车辆、飞机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所有设施装备符合安全标准,各项安全保障措施落实到位。公安、道路运输部门要加大对公路客运车辆的监管力度,严禁不符合安全营运要求的客运车辆和司乘人员参加春运;对超过核载人数20%以上的长途客车要依照有关法规严厉处罚,并对超载旅客坚决实行卸客转运,严禁超载客车出站。铁路公安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强化铁路道口和公路事故多发路段的安全管理。坚决查堵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品,杜绝重大恶性事故的发生。
    各级政府要组织当地公安机关、驻军和社会力量维护运输沿线、车站、机场及周边地区的秩序,及时查处破坏交通运输设施、盗窃运输物资、敲诈勒索旅客,以及倒卖车票机票等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北京站、北京西站、首都机场等重要客运场所要认真清理“黑三轮”、“黑出租”、“黑货的”、“黑托运”,严禁强买强卖和拉客诈骗,规范客运市场,维护合法经营者和旅客的正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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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运结束后,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春运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管理。市春运工作协调小组要将春运工作总结及时报市政府,并抄送国家经贸委经济运行局。

                             二〇〇〇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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