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旅客运输的同时,安排好节日期间的货物运输,以保证市场商品供应和重要生产资料的流通。 三、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和治安秩序。安全是春运工作的重中之重。春运期间,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北京市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有关问题文件的紧急通知》(京政发〔1999〕38号),切实加强运输安全工作。运输部门提前组织力量检查各类运输设施,确保车辆、飞机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所有设施装备符合安全标准,各项安全保障措施落实到位。公安、道路运输部门要加大对公路客运车辆的监管力度,严禁不符合安全营运要求的客运车辆和司乘人员参加春运;对超过核载人数20%以上的长途客车要依照有关法规严厉处罚,并对超载旅客坚决实行卸客转运,严禁超载客车出站。铁路公安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强化铁路道口和公路事故多发路段的安全管理。坚决查堵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品,杜绝重大恶性事故的发生。 各级政府要组织当地公安机关、驻军和社会力量维护运输沿线、车站、机场及周边地区的秩序,及时查处破坏交通运输设施、盗窃运输物资、敲诈勒索旅客,以及倒卖车票机票等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北京站、北京西站、首都机场等重要客运场所要认真清理“黑三轮”、“黑出租”、“黑货的”、“黑托运”,严禁强买强卖和拉客诈骗,规范客运市场,维护合法经营者和旅客的正当权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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