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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文字号] 京政办发〔2001〕28号
  2. [发布日期] 2001-04-11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北京市能源结构调整规划的通知

 

 

京政办发[2001]28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北京市能源结构调整规划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市计委制订的《北京市能源结构调整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〇一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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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能源结构调整规划
(市计委  二○○一年二月)

    北京是我国的首都,是全国的政治中心、文化中心。作为一个特大城市,在目前快速发展时期,面临诸多问题,其中最为严峻的问题之一是能源和环境。北京市大气污染问题,不仅关系到群众的生活环境和身体健康,而且影响城市形象和可持续发展。
    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和大量直接燃烧原煤,是造成北京市大气污染的重要原因。改善能源结构,不仅是治理环境污染的重要途径与手段,而且是体现现代化文明、改变城市形象、提高城市竞争力、保证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根据市政府的部署,市计委组织市规划院、市环保局、市统计局、清华大学、市燃气集团、华北电力集团、市煤炭总公司等单位,按照控制与改善大气污染目标以及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按照经济合理、逐步实施的原则,在分析北京市能源消费现状的基础上,研究了北京市能源消费发展趋势,提出了北京市近期(2005年)和远期(2010年)能源结构(主要是终端能源消费品种结构和燃料消费结构)调整规划目标、规划方案和对策措施。  
    一、能源消费和供应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能源消费和供应现状。
    北京每年消耗大量能源,1998年能源总消费量达到3769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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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煤(含航空煤油133万吨标煤),在全国各大城市中位居第二,仅次于上海。
    1.终端能源消费量。1998年,终端能源消费量为3480万吨标煤,比1990年增加了947万吨标煤,年均增长率为4.05%。第二产业中工业是能源消费的重点部门,占全市终端能源消费量的63.4%。1990至1998年,第一产业能源消费量和比重呈下降趋势;第二产业能源消费量逐年上升;第三产业能源消费量稳步上升,其比重先降后升;生活用能源消费量缓慢上升,其比重呈下降趋势。
    2.燃料消费情况。燃料消费包括终端消费中的煤炭、焦炭、各种油品、天然气、人工煤气等(除去原料用)和发电供热所投入的煤炭和油品等。煤炭和焦炭所占比重高达75.3%(煤炭所占比重约为58%,焦炭所占比重约为17%)。在煤炭消费中,煤炭终端消费量在燃料消费结构中所占比重最大,高达37.6%,发电和供热用煤所占比重为20.6%。
    3.煤炭消费情况。在终端能源消费结构中,煤炭和焦炭的比重仅占41%左右(煤炭约为28%,焦炭约为13%)。但在燃料消费结构中,煤炭和炼焦煤所占的比重达到75.3%。焦炭主要用于钢铁企业;发电供热用煤主要是电厂使用;直接消费量是最大的一部分耗煤量主要是工业企业和城市民用,而且大多直接燃烧,烟囱低,无脱硫、脱氮措施,除尘效率不高,是造成大气污染的主要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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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能源供应情况。北京地区的能源资源极为有限,煤炭主要是无烟煤,分布在门头沟区和房山区,有少量的水力发电资源(到目前为止已开发利用近一半),石油和天然气尚未发现可供开采的工业储量。北京的能源主要靠外地调入:电力供应除了本地电厂发电以外,还有相当部分从华北电网调入;天然气来自陕甘宁天然气气田和华北油田;原油全部由外地调入;原煤主要由山西调入。虽然北京的一次能源大部分依靠外地调入,但北京拥有相当大规模的能源加工转换工业,主要是燃煤发电供热、北京炼焦化学厂和首钢总公司的炼焦以及北京燕山石油化工公司的炼油,这更加大了城市污染。
    (二)能源消费和供应的特点及存在问题。
    从上述终端能源消费量和结构情况来看,北京的能源消费状况与我国资源特点、经济实力及本市的产业结构现状基本一致,但与北京的城市功能、性质、发展目标及可持续发展战略很不适应。
    1.能源消费和供应的特点。
    (1)北京是个高耗能城市。1990年以来,年均增长率为4.46%,增长速度很快,平均每年约140万吨标煤。1998年北京的GDP产值单耗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也高于上海、天津、广州。
    (2)能源主要用于工业生产。在北京的能源消费总量中,第二产业所占比重约为三分之二,与发达国家的30%至40%相比,明显偏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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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能源消费量增长速度有降低趋势。从终端能源消费总量的增长速度来看,有降低趋势,反映出今后能源需求的发展趋向。从部门能源消费增长情况看,第一产业消费量有所降低,但其数量很小;第二产业年均增长速度明显降低;第三产业增长速度明显加快。从生活消费增长速度来看,增长速度也明显降低,但生活用能在今后将随着家用电器的增加和生活热水需求的增多而呈增长趋势。从能源品种的增长情况看,固体能源总量呈下降趋势;液体能源年均增长率也有所降低;气体能源受人工煤气供应量的影响,增长速度也有所降低,但今后随着天然气的大量供应,其增长速度将很快;电力增长速度呈增加趋势。
    (4)能源结构以煤为主。在终端能源消费结构中,煤炭和焦炭所占的比重高达41.5%,占据主导地位;还有大量的发电、供热和炼焦用煤,使得煤炭和焦炭在燃料消费结构中所占比重达到75.3%,而且其直接用于终端燃烧的比重过大,超过50%。
    2.能源消费和供应存在的主要问题。
    (1)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是造成大气严重污染的根源之一,与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不相适应,与产业结构调整不相适应。
    (2)能源使用效率低。能源消费环节浪费仍然比较严重,主要表现在燃煤锅炉热效率较低、建筑采暖热能浪费严重、电机综合效率低、照明用电浪费比较普遍等。
    (3)能源综合规划和政策研究有待于进一步加强。过去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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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制定过一系列单项能源规划,但对全市统一的能源综合规划研究得不够,能源系统没有很好地优化协调发展。有相当一部分能源政策是在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条件下制定的,与目前环保目标相配套的能源政策不够完善,特别是缺乏对煤炭消费的强有力的抑制政策和对优质能源消费的鼓励政策。
    (4)能源经营机制还需进一步转变。能源供应的市场化程度不够,市场竞争机制尚未形成,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能源供应体系有待于进一步培育和发展。
    二、能源结构调整的指导思想、目标和重点
    (一)能源结构调整的指导思想。
    能源结构调整的指导思想是: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目标要求为中心,兼顾经济合理性,大力引进和发展清洁能源,用优质能源替代燃煤,逐步减少并严格控制燃煤总量;将目前以原煤为主的污染型能源结构逐步转变为以天然气、电力等优质能源为主的清洁型能源结构。加快产业、产品结构调整的步伐,降低能源消费的增长速度。加强高新技术在能源供应和消费领域的推广应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单位产品能耗,特别是工业中重点用能行业的单耗,把北京建设成节能型的清洁优美的现代化国际大都市。
    (二)能源结构调整的目标。
    1.环保目标。根据国务院及市政府对北京市环境目标的要求,在总污染物排放量逐步降低的基础上,2002年大气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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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达到国家二级标准,2005年大气环境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再经过若干年的不懈努力,最终达到世界一流大城市环境水平目标。
    2.终端能源总量增长和节能率目标。工业终端能源需求占全市终端能源总需求的60%以上,加快产业和产品结构调整,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严格限制或逐步减少高耗能产品和产量,降低单位产品能耗,取得节能效果,力争将工业用能的年增长率从1990年至1998年的4.4%降至1%以内。不断提高第三产业在国民经济的比重,大力实施节能措施,争取单位GDP的能耗节能率达到6%左右,2005年单位GDP能耗节能率达到同期国内先进水平。
    3.能源结构调整目标。2005年,优质能源在终端能源消费结构中所占的比重达到75%左右;燃煤总量控制在2000万吨以内,煤和焦炭在终端能源消费量中的比重控制在25%左右,在燃料消费结构中的比重由目前的75.3%降低到57%左右。2010年,优质能源在终端能源消费结构中所占的比重达到83%左右,燃煤总量控制在1600万吨左右,煤和焦炭在终端能源消费量中的比重控制在17%左右,在燃料消费结构中的比重控制在48%左右,实现优质能源占居主导地位的能源结构目标,为进一步实现大气环境质量达到世界一流水平奠定基础。
    4.能源供应充足稳定和安全可靠目标。要运用市场机制,利用各种途径供应各种能源,使优质能源供应多元化,最终实现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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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和稳定的供应。建立安全可靠的能源供应和保证系统,如天然气地下储气库及多方向、多路径从外地引入电源等。
    5.经济合理目标。要通过高新技术的应用和引入竞争机制,建立经济合理的能源供需系统,用最小的经济代价获得最好的社会和环境效益。
    (三)能源结构调整的重点。
    从终端能源消费品种方面,能源结构调整的重点是大力发展天然气和电力等优质能源,使用各种优质能源替代城市民用和市区工业用煤,削减炼焦用煤,将已经基本达到寿命期的燃煤电厂改造为燃气发电厂,把现有燃煤总量降低下来;产业终端能源构成方面,重点是降低工业部门的能源消费比重,逐步提高第三产业和城市生活能源消费比重。同时,加强高新技术在能源领域的推广和应用,降低能耗,提高能源综合利用效率。
    三、能源结构调整方案
    (一)能源结构调整的依据。
    1.能源需求预测。能源需求取决于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技术发展、环境及其它政策的影响,还受到能源供应和能源结构的影响。综合研究各种因素对未来能源需求的影响,结合首钢总公司减产至600万吨规模,至2005年全市能源终端消费需求为4019万吨标煤,其中第一产业为89万吨标煤,第二产业为2454万吨标煤(其中工业为2394万吨标煤),第三产业为895万吨标煤,生活用能为582万吨标煤;至2010年全市能源终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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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需求为4371万吨标煤,其中第一产业为86万吨标煤,第二产业为2505万吨标煤(其中工业为2438万吨标为),第三产业为1063万吨标,生活用能为718万吨标煤。
    2.大气环境质量要求。2005年达到大气环境质量国家二级标准,全市和市区的燃煤数量需要大幅度削减,全市煤炭消费量(含燃料、原料及炼焦用煤炭)应当控制在2000万吨左右,其中市区燃料用煤控制在1000万吨左右,发电用煤控制在600万吨,供热用煤控制在230万吨,工业用煤控制在100万吨,采暖(主要保留集中锅炉房)用煤控制在100万吨。
    2005年以后,市区煤炭终端消费量进一步降低,市区拆迁至外围地区的工业企业应采取新工艺,尽量不用煤或降低煤炭消费量,逐步开展远郊区县的煤炭替代工作。到2010年时,市区除发电供热用煤以及特别难以替代的一小部分必需的生活用煤以外,基本不再燃用煤炭。
    3.能源结构调整和梯次推进要求。能源结构的调整重点主要在市区范围以内。同时,要注意远郊区县的污染和能源供应问题。在天然气主要用于市区的情况下,进一步向市区附近的县城供应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在市区燃煤替换后,适当增加农村的煤炭(优质煤)供应,并开发秸秆气化和沼气利用等,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二)能源结构调整方案。
    1.近期方案(至2005年)。能源结构的调整以环保目标为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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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以用优质能源替代燃煤为主要手段,削减煤炭消费量。
     根据能源结构调整的指导思想、能源需求预测、环保目标要求,以及今后几年优质能源供应的现实可行性和治理大气污染其他措施可能达到的效果,提出能源结构调整方案。
    (1)终端消费需求预测中间结果为4019万吨标煤。
    (2)天然气供应量40亿立方米,其中发电用气9亿立方米(高井电厂燃气发电用气6亿立方米,北京第三热电厂燃气发电用气3亿立方米),城市供热厂用气3.1亿立方米,汽车用气1.4亿立方米,替换城市煤气近3亿立方米,剩余约24亿立方米可用来替代居民炊事用煤和采暖及工业锅炉用煤。
    (3)电力消费量430亿千瓦时(其中替煤用电量20亿千瓦时),折合1419万吨标煤。
    (4)北京炼焦化学厂停产或转产后,人工煤气主要由首钢总公司生产并自用(停产2号焦炉),约为30万吨标煤。炼焦制气用煤约为230万吨,加上首钢总公司喷吹无烟煤,共为332万吨。
    (5)发电用煤需求量将增加到765万吨,按照控制发电用煤在600万吨的环保要求,改造高井电厂为燃气发电。发电用煤投入量为600万吨。
    (6)供热用煤按照城市热网增加供热面积的发展要求,煤炭消费量为220万吨。    
    (7)终端煤炭需求约为1638万吨,使用40亿立方米天然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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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24亿立方米替代居民炊事和釆暖及工业锅炉用煤)、20亿千瓦时电力、30万吨液化气和50万吨轻柴油可替代终端煤炭需求850万吨,届时煤炭终端消费量为788万吨,其中588万吨位于远郊区县。
    (8)通过替换,2005年终端能源消费总量为3845万吨标煤。
    2.远期方案(至2010年)。从2006年至2010年,在基本替换掉一般用煤和高井电厂发电用煤以后,需要减少市区其他用煤量以及远郊区县用煤量,进一步改善大气环境,大幅度提高空气能见度,实现市政府提出的蓝天工程目标。
    (1)终端消费需求预测中间结果为4371万吨标煤。
    (2)天然气供应量60亿立方米。比2005年增加20亿立方米,其中的6亿立方米用于采暖及工业锅炉用煤。
    (3)电力消费量570亿千瓦时(其中包括40亿千瓦时替煤用电),折合1767万吨标煤。
    (4)北京炼焦化学厂停产或转产后,人工煤气主要由首钢总公司生产并自用(停产其达到寿命期的2号、4号和5号焦炉),约为15万吨标煤。届时炼焦制气用煤约为130万吨,加上首钢总公司喷吹无烟煤,共为225万吨。
    (5)高井电厂改造燃气发电以后,发电用煤维持2005年的水平,即600万吨。
    (6)供热用煤按照城市热网增加供热面积发展用户,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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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消费量为250万吨。
    (7)终端煤炭需求约为1635万吨,使用60亿立方米天然气(约30亿立方米替代采暖和工业锅炉用煤以及部分轻柴油)、40亿千瓦时电力、30万吨液化气和50万吨轻柴油可替代终端煤炭需求1080万吨,届时煤炭终端消费量为555万吨,其中535万吨位于远郊区县。
    (8)通过替换,2010年终端能源消费总量为4225万吨标煤。
    (三)主要优质能源发展规划设想。
    能源结构调整不仅要从消费、环保和经济等各方面研究未来的需求,还要研究优质能源供应可能,并制定工程措施规划加以保证,才能建立满足需求和环保要求以及经济的能源供需系统。为此,提出主要优质能源发展规划如下:
    1.燃气发展规划。
    (1)近期规划(至2005年):
    天然气:到2005年天然气用气量力40亿立方米。天然气气源包括国内气源、俄罗斯天然气和国外液化天然气。根据中国国际工程公司《关于向北京市供应天然气的资源与供应方案研究报告》的结果,陕甘宁长庆气田在“十五”期末可满足北京市年使用天然气40亿立方米的发展需要。为确保北京市安全稳定供气,“十五”期间需要建设的工程项目主要有第二条陕京天然气长输管线、大港油田大张坨地下储气库、天然气市内管网扩建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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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等。估计上述工程并加上发展用户约需投资120亿元左右。
    液化石油气:市政府提出茶炉、大灶不准烧煤的环保措施以来,液化气公建用户用气量增加很快,在燃气管道达不到的地区,液化气供应增加较快。因此液化气用户虽然随着城市改造和管道气的发展有所下降,但总用气量不会减少。预计2005年液化气需求量在80万吨左右。为保证液化气用气量,“十五”期间将增加建设液化气储运基地、运输槽车等设施,同时增加调入液化气数量。
    (2)远期规划(至2010年):
    在2005年实现大量供应天然气的基础上,继续增加天然气供应量,其气源主要引进俄罗斯天然气或液化天然气。用户逐步向燃气热电冷联供、燃气发电以及远郊区县民用和一般工业用气等方向发展。规划设想天然气供气量2010年达到60亿立方米。
    2.电力发展规划。
    (1)近期规划(至2005年):在“十五”期间,电力发展以加强电网建设,保证系统安全稳定,增强与外部电网的联系,增加电网受电能力。北京大气环境质量要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应充分利用电网的供电能力,特别是冬夏季负荷差、日峰谷负荷差等电力系统可利用的“闲置”资源,大力发展电采暖,尽可能多利用优质电能替代现有燃煤。
    到2005年,总用电量约430亿千瓦时(其中采暖用电20亿千瓦时),供电负荷约为9100至10000兆瓦。建设项目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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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期间北京第三热电厂投产一台300兆瓦燃气机组,板桥峪抽水蓄能电站在“十五”末力争开工,同时高井电厂将进行燃气发电改造,与十三陵蓄能电站、高碑店热电厂和北京第一热电厂形成生产能力后,预计北京地区2005年末的装机容量将达到5097.9兆瓦,其中水电1019兆瓦。除北京地区电厂供应的电力负荷以外,其余的大部分用电负荷,主要依靠华北电网供应。北京电网已经具有接受多方面来电的能力。7年间电力工程项目估算总投资为238亿元。
    (2)远期规划(2010年):到2010年,北京地区总电量预计为570亿千瓦时,供电负荷约为12000兆瓦。结合天然气发展规划,拟在郊区或北京周边地区建设几座燃气调峰备用发电厂。
    3.轻柴油供应发展规划。
    轻柴油替代燃煤作为补充和过渡措施是十分必要的,也是不可避免的。但由于其环境效益比天然气和电差一些,价格一般也较天然气贵一些,因此使用轻柴油的用户应该采用油气两用燃烧器,待今后有条件时,改造为天然气。根据研究,今后需要替煤轻柴油50万吨左右。
    4.新能源发展规划。
    北京地区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资源比较丰富,有较丰富的生物质能、太阳能和一定量的地热能、小水电和风能资源。
    (1)地热能。目前,已有158口地热井,年开采水量约80多万立方米。按照地热规划,“十五”期间继续开发104口地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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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地热利用除了提供洗浴、疗养等用途以外,应向采暖用途发展,以充分利用地热能。至2005年时,共有258口地热井,可供应约300至500万平方米的建筑采暖,替代煤炭9至15万吨。
    (2)太阳能。太阳能利用的重点是太阳能热水器、农村的被动太阳房与日光温室,有条件的地方试点和推广节能型太阳能建筑。
    (3)其它生物质能。其它生物质能包括薪柴、秸秆、畜禽粪便等。今后的发展重点是在郊区县推广普及秸杆气化,“十五”期间,规划发展80至100个气化村,有条件的地方适度发展大中型沼气工程。同时,提高农村能源利用效率,减少环境污染。
    (四)能源节约和结构调整。
    1.节能现状。1990年至1998年,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的能耗降低了40%左右,年均节能率达6%左右。目前,万元国内生产总值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的能耗都高于全国平均值,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差距更大,因此,能源利用水平尚有待提高,节能还有很大潜力。北京市已获得巨大节能效益的来源与大部分来自产业结构与产品结构的调整。工业是本市消耗能源最多的部门,在工业部门的各行业中,黑色冶金及压延业的能耗占工业部门的40.6%,石油加工业占19.2%,目前工业产值能耗仍呈增加趋势。1990年至1998年间,工业部门的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了约三分之一,主要依靠工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实现。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导致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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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增加值的大幅增长,降低了单位增加值的能耗。另外,各行业的技术进步与节能投入也形成了一定的节能效益。
    2.节能目标。“十五”期间,第一产业节能率应控制在4%,第二产业为6.2%(其中工业6.2%),第三产业6%,生活用能人均单耗增加率为2.5%。到2010年,第一产业节能率应为3%,第二产业6.2%(其中工业6.2%),第三产业5.5%,生活用能人均单耗增加率为3%。
    3.推进节能的重点领域和措施。近期及今后相当长时期内,在加快产业结构与产品结构调整、能源结构调整的同时,要推进节能工作,重点领域是工业和建筑建材业。要在这些领域积极推行节能先进工艺和节能高效技术,加强节能法制与管理体制建设和政策措施的制定与施行。
    (1)产业结构与行业、产品结构的调整。调整产业结构仍然是今后相当长时期内节能效益最大的途径。要继续加快第三产业的发展。工业仍然是今后经济结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重点必须放在低耗能和高增加值的行业与产品上,禁止新上高耗能产品项目,减产或限制现有高耗能产品与企业的发展。加速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积极发展都市型工业,重点改造传统产业。
    (2)优质能源替代煤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3)采用先进节能技术工艺,进行节能技术改造。要在高耗能行业中继续采用和推广先进技术工艺;采用先进节能技术,提高设备的能源利用效率;继续推行建筑节能和墙体材料革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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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
    (4)制定完善节能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健全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节能管理体系与运行机制。
    (五)优质能源替煤方案。
    1.优质能源替煤原则。根据对多种采暖用能方式的经济分析和污染物排放对比研究,综合考虑各方面的经济、能源供应等因素,优质能源替煤应遵循以下原则:
    (1)替煤区域选择,要首先替代城市中心区的用煤户,然后替换城市边缘地区的用煤户,由内向外,以市区为主,重点地区为先。对远郊区县及县城,不大量增加燃煤总量;对有条件供应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的远郊区县,优先供应居民生活及公建用气;对广大的农村地区,应适当增加液化石油气的供应量。
    (2)替煤用户选择,要首先替换低空排放烟气的中小用煤户;对高空排放烟气的大用煤户,替换的先后次序一般为先是燃煤集中锅炉房,后是城市供热厂和电厂。
    (3)替煤用优质能源选择,要根据目前的技术经济条件,能够大量用作城市能源替代煤炭的主要有天然气、电、轻柴油和液化石油气,其中,应以天然气和电为主,以轻柴油和液化石油气为辅。天然气是公认的比较好的优质能源,较之燃煤排放的污染物可以大大减少,但仍要排放一定数量的氮氧化物和碳氢化合物。根据发展天然气近、远期情况的分析,天然气应在优质能源替煤中占居主导地位。从环境效益来看,电能是最方便、最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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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能源。根据北京电力负荷的特点,在近期内难以大量实现以电替煤,可以发展一部分电热采暖。在某些特殊地区和项目上,特别是天然气管网难以到达的地区以及需要大量拆迁的地区实现以电替煤,经济方面也有相当大的竞争力。在天然气和城市热网供应能力达不到的地区,可以实施以油替煤。至于远期,在环境要求进一步提高和经济实力进一步发展的情况下,只要具备充足的天然气和电的供应条件,轻柴油和液化石油气的消费量将逐步减少并由天然气和电替代(燃油、液化气设施寿命期以后)。
    (4)优质煤炭使用和减少污染物排放的技术选择。近期,在优质能源替煤工程完成以后,还保留一部分煤炭消费量,这部分煤炭要用优质低硫煤代替。在市区燃煤替换下来以后,可以适当增加农村的优质低硫煤供应,并开发秸秆气化和沼气利用等,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在使用优质低硫煤炭的同时,要注意应用清洁煤技术,燃煤电厂应当安装脱硫装置和脱氮装置(或低氮燃烧器),燃气电厂应当考虑脱氮工艺,一般煤炭用户要对除尘器进行改造,提高除尘效率,并增加脱硫效率,有条件的应当安装低氮燃烧器。
    2.替煤主要项目。根据能源结构调整方案的要求,市区发电用煤保持现有消费量,供热(热力)用煤有所增加,终端消费只能保留200万吨左右。安排替煤的项目主要有:
    (1)高井电厂改造燃气项目。
    (2)北京炼焦化学厂停产,可削减总燃煤量290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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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首钢总公司2号焦炉停产,可削减炼焦制气用煤约22万吨。
    (4)市区民用替煤项目。民用替煤项目包括炊事用煤、小煤火炉、分散小锅炉房(采暖用)和集中锅炉房(采暖用)。炊事用煤主要依靠天然气和液化气替代。至2005年,市区天然气和液化气居民气化率达到100%。首先小煤火炉替代,旧城区平房密集,替煤条件差,可以允许一部分小煤火炉存在。分散小锅炉房(采暖用)必须全部予以替代,优质能源主要是天然气、电和液化气,轻油可作为辅助替代能源。集中锅炉房(采暖用)需要使用优质能源替代燃煤,按照替代一半进行规划,优质能源主要是天然气,轻油作为辅助替代能源。
    (5)市区工业替煤项目。市区工业替煤项目主要是在搬迁之后的工业企业中进行。根据计划安排,四环路以内共780个工业企业,搬迁方向主要是远郊区县,至2005年搬迁150个,保留630个,搬迁后市区减煤量约为50万吨。四环路以内保留约630个工业企业,总耗煤量约为100万吨(不含首钢总公司)。由于其地理位置基本处于市中心区,按照规划替煤原则,需要全部予以替代。替代能源主要是天然气和液化气,轻油作为补充。市区以内其它工业燃煤量主要在四环路以外,总耗煤量约为96万吨。到2005年时,这部分工业燃煤量可以保留,但2005年以后需要逐步予以替换。
    四、能源结构调整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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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能源结构是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形成的,要将燃煤型的能源结构调整为以优质清洁能源为主的能源结构,任务十分艰巨,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强有力的措施,才能实现能源结构调整的目标。
    (一)加强领导,建立能源结构调整联席会议制度。
    能源结构调整是一项牵涉面广、时间长、任务重、政策性强、技术复杂、要求高的系统工程,需要建立一个高层次、有一定权威性的综合协调机制,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问题。为此,建立由主管副市长牵头,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协调研究能源结构调整和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二)编制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的能源消费品种结构调整规划和发展规划。
    强调《北京市能源调整规划》的规范性和严肃性,各区县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以及各有关企业、事业单位要以《北京市能源结构调整规划》为依据,编制本部门、本地区、本单位的能源消费品种结构调整规划和优质能源发展使用规划,由市计委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协调和调整。
    (三)加快调整产业、产品结构和工业布局。
    继续加快产业和产品结构以及工业布局的调整步伐,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第三产业。
    (四)运用法律、行政等手段保证能源结构调整顺利实施。
    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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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约能源法》等有关规定,按照《北京市能源结构调整规划》,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本市能源,环保法规体系和技术规范标准,满足能源结构调整和改善环境目标的要求。同时,加大执法力度,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
    (五)调整经济政策,形成与能源结构调整方向一致的强有力的经济政策体系。
    合理和完善的经济政策措施是实施能源结构调整的重要保证。为适应能源结构调整的需要,要制定能源结构调整的政策,要逐步提高二氧化硫排污收费标准、取消使用优质能源的各种源费和集资费、调整天然气气价、制定电采暖优惠电价、稳定采暖用液化气和轻柴油价格等。
    (六)建立投资主体多元化、市场化融资公司经营的体制,保证能源结构调整的顺利实施。
    未来几年是能源结构调整的关键时期,除了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和加大财政投入以外,还要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特别是用户的投资积极性,鼓励国内外企业、个人参股投资,形成多元化的投资主体,大力支持投资主体从资金市场上直接或间接融资,保证能源结构调整和替煤项目顺利实施。
    (七)加强能源结构调整有关工程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加快实施进度
    要尽快开展陕京第二条长输管线工程项目的前期工作;开展年使用天然气40亿立方米市内工程和高井电厂燃气轮机组改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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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准备工作;启动引进液化天然气的前期研究论证工作。
    (八)加快有利于能源结构调整体制的改革。
    主要加快开放燃油市场、改变现行采暖收费体制、改变能源营运企业运营机制、改变目前支户线(包含电力配网)的投资体制改革等。
    (九)加强高新技术在能源开发、供应、消费领域里的推广和应用。    
    加强能源领域里的科研工作和新技术的引进工作,增加能源开发供应消费中的科技含量,全面提高能源综合利用效率,采用热泵、天然气高效利用技术等,强化节能管理,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利用新技术对现有用能设备和工艺进行改造、降低产品单耗;大力推广节能建筑、节能产品和节能技术。
    (十)进一步开展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以及新能源的应用和推广工作。
    要加强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不断提高其在能源结构中的比重。结合实际情况,经过5至10年的强化科技研制和试点工作,到2010年前后,全面推广应用先进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技术,并制定相应的配套改革措施,通过各项措施支持,扶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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