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政办发[1989]2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总公司:
现将张百发副市长1989年2月28日在市安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学习贯彻,做好安全工作,把1989年六种非正常死亡人数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指标以内。
1989年3月23日
张百发副市长在市安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1989年2月28日)
1988年,我市的安全工作,在市政府领导下,各单位本着“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紧紧围绕“大力减少六种非正常死亡人数”这一中心,通力合作,取得很大成绩,六种非正常死亡人数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指标以内,有力地减少了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促进了首都的经济建设和改革工作。在这里,我代表市政府向全市安全工作战线上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抓好安全工作,减少非正常死亡事故,是对人民负责,为民造福的具体体现,也是促进首都安定团结的措施之一。1988年,我们调动各方面的力量,狠抓安全工作,全市非正常死亡982人,比1987年减少251人,下降20.4%,比1988年市政府下达的六种控制指标总数少64人。其中:与1987年相比,游泳淹溺死亡87人,减少86人,下降49.7%;煤气中毒死亡99人,减少45人,下降31.3%;因工伤事故死亡196人,减少82人,下降29.5%;交通肇事死亡567人,减少34人,下降5.7%;火灾死亡33人,减少2人,下降5.7%;全市没有发生食物中毒死亡。这项工作得到了全市人民的普遍赞扬和全国安全委员会领导同志的表扬。
我们取得这样好的成绩,主要原因是:
1、领导重视。
陈希同同志在去年市政府召开的全市交通安全工作会议上严肃指出,安全工作人命关天,必须作为大事抓紧抓好。不关心安全工作,当厂长的不是好厂长,当经理的不是好经理,当局长的不是好局长,当校长的不是好校长,总之,不是一个称职的领导。管不好安全工作,就是一种失职的行为。一年来,许多单位的领导同志非常重视安全工作,经常了解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并深入第一线检查安全工作。市政府每月召开一次安全调度例会,与各区、县、局、总公司的领导分析情况,制定措施。在主管控制非正常死亡事故指标工作的劳动、公安等部门具体指导下,绝大多数区、县、局、总公司把减少非正常死亡人数作为一件大事,摆到重要议事日程。特别是房山区、朝阳区、崇文区、顺义县、密云县、大兴县、机械局、城建总公司、化学工业总公司、农工商总公司等地区和单位,很好地完成了任务,六种非正常死亡人数都控制在指标以内。
2、抓好指标管理,坚持奖优罚劣。
运用指标控制减少非正常死亡事故,在我市部分单位已实行多年。但去年,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统一下指标,从市长到各区、县、局、总公司行政一把手亲自负责,还是第一次。这不仅体现了人民政府对人民负责,也使非正常死亡事故控制指标更具有约束力。1988年初,控制指标下达后,各单位都及时召开会议,制定措施。各主管部门把安全工作列为对企业等单位的重要考核指标,分级分层加以落实与管理。市城建总公司结合本系统1988年承包责任制,把安全工作作为重要内容,一并进行承包,并明确规定,凡全年各种非正常死亡人数控制在指标以内的二级公司,年终给经理以奖励,完不成指标的予以处罚,并在年初预收保证金,从而有力地加强了各级领导抓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交通管理部门对470个安全管理工作薄弱的单位发了《交通事故隐患警告书》,给131个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单位,插了黄牌。劳动部门对176个防护设施差、存在严重不安全因素的建筑工地插了“施工不安全”的警告牌。司法部门对近200名因工作失职造成重大事故的人员,追究了法律责任。
希同同志曾反复强调,我们做工作,既要有总的战略,又要使之具体化,有具体的目标和要求,有落实的措施。这样,才能把工作做好。下达非正常死亡人数的控制指标,就是明确每一地区、每一单位的奋斗目标,把这项工作具体化。这是一种科学管理方法,是对人民负责的表现。实践证明,有无控制指标,结果大不一样。1987年,城建系统非正常死亡123人,在全市各行业中居第一位。1988年,在市劳动局协助下,城建部门安全工作抓得细、抓得具体,到年底死亡87人,下降幅度较大。这充分说明,实行指标管理是正确的,实践结果是好的,是对人民负责的表现。
3、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狠抓预防。
过去,我市安全工作虽然一直强调“预防为主”,也取得一定成效,但总的看,“预防为主”没有落到实处,很大的力量是放在事故发生后的处理上,对加强人员的安全意识,进行安全培训,对安全管理都缺乏有力的措施。
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就是要把安全管理贯穿在整个生产建设、社会经济活动的全过程中,把出事故后再去处理的作法,转变为树立安全意识,遵守规章制度,增强自我保护技能,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消除不安全隐患,把“事后处理型”转变为“事先管理型”。一年来,有关部门在这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总结出一些管理办法和经验。如劳动部门在工、矿企业开展的安全性评价;交通管理部门进行的优化交通流向,加强对各类车辆的管理;消防部门在街道、乡镇普遍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卫生部门大抓食品卫生,预防各类传染病,提高城乡卫生水平;治安部门对全市居民住户和单位使用煤炉取暖的安全情况调查;体委系统对自然水面加强重点管理等,都对预防事故起到了一定作用。
4、依靠社会力量,大力进行宣传教育。
1988年,全市各地区、各单位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了对职工群众的安全教育,特别是各新闻单位加强安全宣传工作,对提高市民自我安全意识,收到很好的社会效果。在此,我代表市政府对各新闻单位的工作和热心支持表示感谢。
我市安全工作虽取得了较大成绩,但仍有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是:
1、非正常死亡的绝对人数仍然较多。原因是,有些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没有落到实处,生产第一线工人违章现象严重,管理人员没有严格把关。如北京矿务局发生的21起工伤事故中,违章事故就有17起,事故违章率高达81%。农民工的安全管理还相当薄弱。在非正常死亡的982人中,近50%是外地进京的农民工。城建系统非正常死亡人数中,农民工占的比例更大。不少单位对农民建筑队伍的管理松弛,忽视农民工的人身安全。这种状况亟需注意改变。
2、个别单位超指标严重。
1988年,东城区、宣武区、海淀区、昌平县的非正常死亡人数,超过控制指标,海淀区最为严重,六种非正常死亡人数超控制指标27人。今年这些区县要努力把减少非正常死亡的工作抓紧抓好。
1989年的安全工作,仍然要以减少六种非正常死亡人数为中心,继续实行指标控制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狠抓安全管理,加强安全教育,严明奖罚办法,杜绝重大恶性事故的发生,为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全面深化改革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为此,要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1、进一步提高领导同志对安全工作的认识。
领导同志对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如何,是能否把安全工作做好的关键。各级领导同志都要从对人民负责的高度,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一是要克服把抓安全工作与抓生产、抓经济效益对立起来的错误认识。安全工作是保障生产的重要措施。抓好安全工作,既可以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又促进生产的发展。否则,造成人员、财产的损失,都会直接影响生产的增加和效益的提高。
二是要改变认为没人力、没资金,安全工作没法抓的无所作为思想。作为一个企业、一个部门、一个地区的领导,应当在人、财、物有限的条件下,想方设法、千方百计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挖掘潜力,搞好适合本部门特点的安全管理,保证安全。各级领导应有这样的思想境界和工作态度。
三是要改变大哄大嗡的工作作风。有些单位的领导抓安全工作,仅在会上高喊一顿,表面看热热闹闹,实际存在的不安全隐患,一个也没消除,安全规章制度仍不健全,违章违纪现象也没有得到纠正。这是一种严重的官僚主义作风。是和我党提倡的实事求是作风相违背的。各级领导一定要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层层落实责任。对存在的问题,要有纠正的措施,要有纠正的时限,扎扎实实地把安全工作抓上去。
2、狠抓安全教育落实、组织落实、制度落实。
抓好安全工作,预防事故发生,必须做好全民的安全教育,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使人人重视自身安全,关心他人安全。各单位要积极配合新闻单位把安全宣传搞得更广泛深入、更有新意,进一步提高全体市民安全意识;要积极开展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职工自身的安全技能和遵章守纪的观念,特别要抓好对农民工的教育,保证安全生产。
在调整、整顿工作中,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机构,在当前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和优化劳动组合的改革中,安全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要继续完善安全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真正做到有章可循。尤其是公安保卫、劳动保护、环境保护这三方面的管理力量,不能削弱,不能取消。今后凡因削减安全管理力量,疏于管理,发生事故的,要追究单位领导责任。
3、继续抓好六种非正常死亡人数指标控制管理,把非正常死亡事故压减到最低限度。
1989年的六种非正常死亡人数控制指标,经市政府同意,已由各有关部门拟定下达。请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完善措施,采取强有力的控制办法,保证不突破指标。市政府将把这项工作作为考核各级领导同志政绩的一项重要内容。
4、严格执法,赏罚分明。
当前在执法问题上,一是要不怕困难,不怕碰硬,不怕得罪人。二是不能放松。市政府在这个问题上态度是坚决的,前不久严肃处理北京猿人遗址再遭污染破坏事件就是一个例证。各级领导对安全工作,一定要严格执法,赏罚分明。
安全工作,是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的一件大事,我们一定要下大力量,经常抓,反复抓,努力减少非正常死亡和恶性事故的发生,使1989年全市的安全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为迎接建国40周年和1990年亚运会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