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政策公开 > 政府文件 > 1986-2014政府文件 > 市政府办公厅文件
  1. [发文字号] 京政办发〔1981〕95号
  2. [发布日期] 1981-11-23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档案局《关于科技档案工作情况和当前工作意见的报告》的通知

京政办发[1981]9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高等院校:

  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北京市档案局《关于科技档案工作情况和当前工作意见的报告》,现转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科技档案是科技活动的真实记录,是发展现代科学技术和进行生产、建设、科研活动的必要条件和依据。做好科技档案工作,对于四化建设、国民经济调整和科学技术管理工作都具有重要意义。各级人民政府、各专业主管机关都要加强对科技档案工作的领导,参照档案局报告的要求,研究解决机构设置、干部配备、健全制度等问题,以充分发挥科技档案的作用,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一九八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关于科技档案工作情况和当前工作意见的报告


市人民政府:

  科技档案是生产、建设和科研工作的历史记录和真实反映,是发展现代科学技术和生产建设的必要条件和依据。它产生于生产、建设和科研实践活动之中,又为生产、建设和科研服务。在全国工作重点转移到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搞好科技档案工作极为重要。去年七月,国家经委、国家建委、国家科委、国家档案局联合召开了全国科技档案工作会议,国务院批转了会议的报告和《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提出了恢复、整顿、总结、提高科技档案工作的方针,并且要求在一九八一年底基本完成恢复、整顿的任务。

  在市委和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我市及时地召开了全市科技档案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了全国科技档案工作会议精神,转发了《国务院批转全国科学技术档案工作会议的报告》和《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一年多来,大多数单位的领导开始重视了这项工作,认真研究了文件,贯彻了会议精神,并采取了恢复整顿的措施,加强了科技档案工作。第一,多数单位明确了由主管生产技术或科研工作的负责人分工领导科技档案工作。第二,一些市属单位恢复或建立了科技档案工作机构。如燕山石化总公司和地质局建立了档案资料处;长途电信局、邮政局、铁路局等单位建立了档案科;二轻局等十九个单位建立了档案室;二商局等单位确定由办公室或有关技术处、室兼管科技档案工作。第三,充实了科技档案工作干部。据对四十五个市属局及下属单位统计,共有科技档案工作干部二千零六十七人(专职八百一十一人,兼职一千二百五十六人),其中有工程师一百七十人,助理工程师一百六十六人,技术员二百六十三人。第四,有二十个局级单位根据《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制定了科技档案管理办法。市科委和市档案局联合颁发了《北京市科研单位科技档案工作暂行办法》,许多厂、矿企业也相应地建立了有关规章制度。第五,利用多种形式培训了科技档案工作干部。除市档案局举办的科技档案工作基本知识讲座有九百多人听课外,二轻局、华北电管局、矿务局、电信局、二商局、水利局、海淀区等二十多个单位举办了短训班,培训了八百八十多人。第六,城建档案工作的难度很大,但已得到有关方面的重视。市人民政府根据市建委和市档案局的报告,在今年第二十四次办公会议上经过讨论,已同意建立北京市城市基本建设档案馆。目前,有关部门正在筹备召开全市城建档案工作会议,具体落实市政府的意见。

  但是,我市科技档案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与中共中央〔1980〕16号文件和国务院〔1980〕246号文件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主要表现在:第一,科技档案工作开展很不平衡。经委系统多数单位抓得比较好,城建系统许多单位做了大量工作,农林、财贸和大专院校,由于各种原因,多数单位进展比较缓慢;在经委系统中,也有几个科技档案工作恢复整顿任务很重的单位,至今还没有采取有力的措施。第二,有些单位的领导对科技档案工作的重要作用还认识不足,没有把这项工作作为生产管理、技术管理和科研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来抓,没有列入领导工作的议事日程;有的虽然作了布置,但工作进展不大,恢复整顿急需解决的实际问题还没落实。第三,有些专业主管机关的档案机构尚未建立和恢复,人员配备问题没有解决,对本机关的科技档案没有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对下属单位的科技档案工作没有负起业务指导的责任,很不适应生产建设发展的形势。第四,许多单位科技档案工作的经费困难,库房紧张,箱柜缺乏,急需添置必要的物资设备,以利工作的开展。

  鉴于以上情况,我们认为应当抓紧时机,进一步做好科技档案的恢复整顿工作,以便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当前急需要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科技档案工作是国民经济各部门的一项专门工作。搞好科技档案,不仅有利于推广和利用科技成果,真正按照客观规律办事,提高工农业生产、基本建设和科学研究管理水平,而且,对于外贸谈判、出让专利、改进和交流技术,节约和开发能源,以及加强战备和防御自然灾害等都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各级领导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1980〕16号文件和国务院〔1980〕246号文件的精神。各有关委、局和各区、县以及大专院校,凡是已经确定由主管生产技术的负责人领导科技档案工作的,都要切实负起责任来,经常过问科技档案工作,认真解决工作中急需解决的实际问题。还没有确定主管科技档案工作负责人的单位,要尽快确定。任务大的单位可参照二轻局成立科技档案工作领导小组的办法,建立科技档案工作领导机构,把本系统、本单位的科技档案工作认真抓好。

  二、根据《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关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属的各专业主管机关,应当建立相应的档案机构,加强对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科技档案工作的领导”的规定,市人民政府各有关委、办,各专业主管机关,各高等院校应当根据科技档案工作任务的大小建立科技档案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本机关科技档案的管理和对所属单位进行业务指导。所配人员要能胜任工作并保持相对稳定,要进行必要的档案业务训练,提高管理水平。

  三、把科技档案工作纳入生产管理、技术管理和科研管理的范围,进一步健全收集、整理、鉴定、保管、利用等制度。市、区、县各级专业主管委、局在召开专业会议或制订专业规章制度时,要包括科技档案工作的内容;各科研、生产、建设单位在安排工作计划时,要把有关科技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以及归档以后的修改、补充等工作列入计划同时下达,并纳入生产、建设和科研管理的范围,同时要列入科技人员的职责范围,作为考核内容之一。

  四、要适当解决科技档案工作所必需的经费和物资。各单位要根据国务院批准的《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规定的“科技档案部门增添设备和用品的费用,分别从企业、事业单位的生产费、科研费或事业费中开支”的精神,解决必需的经费和物资,并建议市、区、县控办对各单位购买档案箱、柜等用品的控制放宽一些,以利科技档案工作的开展。

  五、凡是科技档案工作恢复整顿做得较好的单位要总结经验,继续提高;凡是恢复整顿较差的单位要加快步伐,采取措施,争取于明年上半年内完成恢复整顿工作任务。以上报告如无不妥,请批转各单位参照执行。

  北京市档案局        

  一九八一年十一月十日    


分享: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首都之窗”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