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政策公开 > 政府文件
  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人民政府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2-01-14
  6. [发文字号] 京政发〔2022〕4号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22-01-20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2022年 第9期(总第741期)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开幕式闭幕式及彩排预演期间燃放烟花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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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政发〔2022〕4号

  依据《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2005年9月9日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根据2010年12月23日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根据2017年12月1日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十四条第四款规定,市政府决定: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开幕式闭幕式及彩排预演期间,本市将在指定地点燃放烟花。

  特此公告。

北京市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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